為加大地下水污染防治力度,構建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管控體系,徐州市組織開展全市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劃分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形成分區管理、分類防控體系。近日,市生態環境局公布了徐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銅山省級森林公園(呂梁風景區)、潘安湖國家濕地公園、九里湖國家濕地公園等區域成為“優先保護對象”。
依據相關文件要求,綜合考慮徐州實際情況和生態環境部門管理工作需求,最終劃分徐州市地下水優先保護區24個、風險管控區211個、治理區17個,除上述地區以外的其他地區劃為重點防控區。
優先保護區主要包括地下水型飲用水源保護區、應急或備用水源地及其補給,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及周邊,生態保護紅線的區域,地方法律法規規定的需納入優先保護的區域,銅山省級森林公園、潘安湖國家濕地公園、九里湖國家濕地公園、環城國家森林公園、小沿河(銅山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24個區域均被列入;風險管控區主要包括化學品生產企業以及工業集聚區、礦山開采區、尾礦庫、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等運營、管理單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以及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地方法律法規規定的需納入風險管控的區域;治理區主要包括經調查評估確定的有地下水污染的地塊。
優先保護區、風險管控區和治理區以外區域為重點防控區,該區域的新建項目要嚴格執行土壤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導則要求,落實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防范新增土壤地下水污染項目。
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劃分后,管理辦法隨之出爐:在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及周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將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實行嚴格保護。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已經建成的應當限期關閉拆除;生態保護紅線區域內,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嚴禁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各類開發活動,嚴禁任意改變用途。自然生態系統結構保持相對穩定,退化生態系統功能不斷改善,質量不斷提升;邊界保持相對固定,生態保護紅線面積只能增加,不能減少;嚴格實施生態保護紅線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嚴禁隨意改變用地性質。
來源:徐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