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15屆137次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城市水浸點、涵洞、隧道內澇風險區域劃定和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進一步提高城市防洪排澇能力,嚴防災害發生。
經創新運用遙感技術和激光雷達數字高程模型,識別全市不透水地面和地面洼地,《工作方案》劃定62個易發內澇潛在風險區域,面積共772.84平方公里,支撐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確定城鄉內澇安全底線,優化城市空間規劃布局,合理劃定和保護雨水行蓄的藍綠空間。
《工作方案》提出城市更新綜合治理措施。對城市更新范圍易發內澇潛在風險區域進行識別和排查,廣州市三年、五年以及十年城市更新改造規劃中約303.17平方公里處于易發內澇潛在風險區域,占全市易發內澇潛在風險區域總面積39.23%,提出綜合施策、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提高更新改造區域防洪排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