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省人民檢察院向社會發布信息,根據省檢察院“4+1”公益訴訟專項活動要求和省、市、區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堅會議的安排部署,通過一周時間的摸排走訪,太原市晉源區檢察院共發現轄區涉及入汾水體污染的公益訴訟線索兩大類問題。
據悉,為實現汾河流域國考斷面水質全面退出劣V類的目標,晉源區檢察院與太原市生態環境局晉源分局聯合深入全區6個鄉鎮街辦,對匯入汾河的68處入河口、排污口進行“拉網式”走訪調查,對排污口的水質情況進行檢測,在排查、監測、溯源的基礎上建立入河水體排污口、涉水污染源清理整治工作臺賬,按“一源一策”的治理要求建立逐一 銷號制度。通過一周的摸排走訪,晉源區共發現涉及入汾水體污染的公益訴訟線索兩大類共10條線索。主要包括:部分河流排污口的水質不達標,一些企業生產排放的污水沒有經過專業處理或者處理不達標就隨意進行排放;部分排污口仍存在溢流、復流的現象,一些排污口因下雨以及排污管道堵塞而導致污水溢滿流出,對河流水體造成污染。
目前,晉源區檢察院已就入汾水體排污口問題與太原市生態環境晉源分局進行研討與梳理。下一步,檢察機關將繼續加大對河流水體的調查核實力度,及時向相關單位發出檢察建議督促依法履職,為促進汾河流域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實現“治山、治水、治氣、治城”一體化推進,再現“錦繡太原城”盛景貢獻檢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