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山市綠島湖

佛山市豐收涌
22日,廣東佛山市委書記、市總河長魯毅,市長、市副總河長朱偉聯合簽署《關于進一步壓實河長職責全面消除黑臭水體的命令》【佛山市總河長令(第2號)】(以下簡稱“《命令》”),明確提出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全面消除黑臭水體專項行動,以最堅決的態度、最迅速的行動、最有力的措施消除黑臭水體,提升水環境質量。
《命令》要求,要持續推進8條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其中,鄱陽環村涌、英雄河、圍拳涌、大棉涌繼續鞏固長制久清成效,三圣河、五勝涌、深村(田心)涌、石洛涌要通過市級長制久清驗收;全力加快推進205條城鄉黑臭水體整治,其中,已通過驗收的143條要鞏固整治成效,以防止水質反彈,其余62條要在今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同時,建立黑臭水體整治動態管理,定期排查全市黑臭水體情況,發現一條、新增一條、通報一條,并列入整治臺賬。
《命令》進一步強化了各級河長的責任擔當。各區、鎮(街道)總河長是黑臭水體整治的第一責任人,要對整治方案親自把關、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環節親自協調、整治情況親自過問、重要問題親自督辦,以確保整治成效,從而提升人民群眾滿意度、獲得感。
《命令》明確,將黑臭水體治理納入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考核和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制考核,作為考核評價及獎懲任免黨政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對因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沒有完成目標任務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河長、責任單位和人員責任。
據悉,2018年簽發的第1號佛山市總河長令《關于在全市江河湖庫全面開展“5+2”專項行動的動員令》提出,全面開展“五清”及“清四亂”專項行動,全力治理河湖水環境。
自開展專項行動以來,先后完成“清四亂”工程361宗,銷號率100%;全市共清理漂浮物10萬余噸,河流長度4576公里,水域面積319平方公里;清淤河道322條,清淤393公里;該市納入省級入河排污口680個,已整改680個,完成率100%。建成1080公里污水管網,新建200個分散式污水處理設施,全面完成3424家“散亂污”工業企業清理整頓;全市8條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均已消除黑臭,2條通過市級初見成效驗收;143條城鄉黑臭水體治理通過驗收;投入100多億元統籌實施了桂畔海、水口水道、北村水系等流域綜合整治工程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