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廣西水資源豐富,地表水資源在全國排第四位,占全國總量的7%,是維系珠江流域游特別是粵港澳地區生態安全的重要屏障。對此,《條例》規定,實施差別化環境準入政策,嚴控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產生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禁止新建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產生嚴重水污染物的項目;優化工業布局,科學規劃建設工業集聚區,實現水資源分類循環利用和水污染集中治理,要求新建排放重點水污染物的工業企業進入工業集聚區,引導現有企業遷入工業集聚區;對于工業集聚區實行廢水集中收集處理,配套建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安裝自動監測設備,確保工業廢水處理后穩定達標;要求排放工業廢水的企業收集處理產生的廢水,防止污染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