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市加強水質監測,強化執法監管,不斷健全地方性水污染防治法規,水污染防治執法和監管工作不斷加強。
加強水質監測。在河流出境、重要支流入河口及河流重要節點,建成水質監測網絡,4個河流水質控制斷面自動監測站實時上傳監測數據;全市36家重點涉水企業安裝了在線監控設備并與監控平臺聯網,19家氮磷重點排污單位新增安裝總磷、總氮在線自動監控設施。目前,依托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工業污染源超標電子督辦系統,接收、督辦、核查超標異常數據,上傳憑證602條。全市國控污染源在線監控傳輸有效率為95.42%。
強化執法監管。加強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出臺補充意見,設立專門聯絡機構,推進環境公益訴訟,聯合督辦查辦大案要案,嚴肅追究刑事責任。2018年,全市檢察機關在水污染防治領域共摸排公益案件線索29件,審查立案14件,發出檢察建議14件,行政機關回復14件。對5家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立案查處,處罰金額152萬元。同時公益訴訟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督促關停和整治污染企業(不含大氣污染企業)10家,關停未依法辦理環評的企業17家,督促關停和整治違法養殖場28個。
健全地方性法規。2018年6月,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13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咸陽市濕地公園保護管理條例》,為加強渭河流域咸陽段治理提供了法制保障。
加大法律宣傳。以“6·5”世界環境日、“12·4”普法宣傳日、“古都環保世紀行”等為載體,以電視、報紙和網絡媒體為平臺,常態化宣傳“一法一條例”等相關法律政策,曝光突出問題,實行有獎舉報,2018年,核定11批167人次環境污染有獎舉報,發放獎勵現金4.9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