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務局、市發展改革委日前會同有關部門和區政府,積極組織開展長江干流岸線利用項目清理整治工作,研究制定實施方案,狠抓任務落實。
據悉,水利部印發的清理整治整改規范項目清單中涉及上海的共有121項(次)。按照有關要求,2019年12月底前,上海應基本完成所有清理整治任務,對確需采取工程補救措施消除不利影響的項目,最遲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清理整治任務。
下階段,上海市有關部門和區政府將把長江干流岸線利用項目清理整治工作作為落實“長江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重要政治任務,由各區總河長負總責,倒排時間節點,緊盯工作目標,力爭按時按質完成清理整治工作,全力守護長江母親河,為長江經濟帶健康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一是大力推進實施取締拆除項目。崇明區政府全力協調推進3個取締拆除項目,其中原崇明海塘所碼頭、上海建材集團所屬碼頭已完成整改;剩余上海崇南金屬結構件有限公司碼頭已經取締,正在加緊開展拆除工作。
二是全面組織開展防洪影響論證。未按規定辦理涉河建設許可手續的99個項目中,目前,30個需規范類項目已完成防洪影響評價表填報和審查工作;剩余69個需論證類項目中,7個項目已明確取締拆除,62個項目正在加緊推進整改規范工作。
三是認真甄別生態敏感區項目。位于生態敏感區應進一步論證19個項目已由市生態環境局、市綠化市容局進行了甄別,其中4個項目經核實不在生態敏感區內,1個項目已完成取締拆除工作,13個項目符合環保要求予以保留并規范辦理涉河手續,剩余1個項目正在制定轉型調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