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召開省內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工作推進會,選擇20個縣市區實施試點,上下游地方政府協商確定補償金額,每年不低于300萬元。不久前浙江受新安江生態補償成功經驗的啟發,在省內八大水系源頭地區,全部建立上下游的生態橫向補償機制,補償標準由上下游縣(市、區)在500萬元至1000萬元范圍內自主協商確定。長江商報記者發現,近一段時間內,長江流域的多個省份啟動了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
湖北5個流域20個縣市區試點
8月中旬,湖北省召開省內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工作推進會,湖北省選擇通順河、黃柏河、天門河、梁子湖、陸水河等5個流域及相關20個縣市區,在2018年實施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試點;到2020年省內長江流域相關市縣60%以上建立橫向生態補償機制。
同時,湖北省財政廳、省環保廳、省發改委、省水利廳聯合印發《關于建立省內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的實施意見》,意見中提出,將流域跨界斷面的水質水量作為補償基準,地方可選取高錳酸鹽、氨氮、總氮、總磷及流量、泥沙等監測指標,以簽協議前3年至5年平均值作為補償基準。流域上下游縣市區可協商選擇資金補償、對口協作、產業轉移、人才培訓、共建園區等補償方式,鼓勵上下游地區開展排污權、水權交易。上下游地方政府協商確定補償金額,每年不低于300萬元。
事實上,在湖北省內已有地方開始試點流域橫向生態補償。去年底,武漢市提出《長江武漢段跨界斷面水質考核獎懲和生態補償辦法》,明確在長江武漢段左右岸共設置13個監測斷面進行水質考核。原長江水利委員會總工程師辦公室主任姜兆雄認為,此舉有利于進一步落實水污染防治目標經濟責任制,有利于促進流域水質改善、流域和諧發展和流域健康發展。
湖北大學資源環境學院教授李兆華表示,以斷面考核為依據,建立獎懲分明的生態補償機制,將環保責任與經濟掛鉤,打通了橫向生態補償的技術障礙。
武漢市水務局相關負責人告訴長江商報記者,當前,武漢市已針對重點水體布設水體提質公示牌,市民可隨時參與監督。一旦發現具體河流水體提質相關突出問題,市民可撥打公示牌上的監督電話,及時督促解決,對水體長效治理有何措施建議,也可電話反映。
全國流域橫向生態補償進入實施階段
2016年底,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等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指導意見》,指出開展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是調動流域上下游地區積極性,共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的重要手段,是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重要內容。今年以來,全國各地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政策紛紛出臺,開始進入具體實施階段。
比如,重慶市政府印發建立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實施方案,明確2020年前,在龍溪河、璧南河等19條流域面積500平方公里以上且跨2個或多個區縣的次級河流建橫向補償機制。
四川省與云南、貴州簽訂了赤水河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協議,決定四川、貴州、云南三省每年共同出資2億元設立赤水河流域水環境橫向補償資金,作為長江經濟帶生態修復獎勵政策實施后的首個在長江流域多個省份間開展的生態保護補償試點,中央財政資金將給予重點支持,此次生態補償實施年限暫定為2018年至2020年。
而在我國首個跨省流域水環境補償試點——新安江流域,在首輪試點取得明顯成效后,2015年至2017年新安江上下游的橫向生態補償實施了第二輪試點,試點資金由3年的15億元,增加到21億元,其中中央財政3年9個億不變,兩個省每年的資金分別由1個億增加到2個億,新增的1個億補償資金主要用于安徽省內兩省交界區域的污水和垃圾治理,特別是農村污水和垃圾治理。
在今年的世界環境日上,浙江省財政廳廳長徐宇寧透露,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第三輪試點即將啟動。受新安江生態補償成功經驗的啟發,浙江省內八大水系的源頭地區,從今年開始全部建立上下游的生態橫向補償機制。補償標準由上下游縣(市、區)在500萬元-1000萬元范圍內自主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