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5日,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上半年全省環境質量狀況和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相關工作進展情況,同時圍繞近期環保重點工作進行回應和解讀。
省環保廳巡視員葛為硯介紹,今年一季度,我省水環境形勢相對嚴峻,兩項約束性指標均較國家確定的年度目標存在一定差距。從通報的情況來看,上半年總體情況有所改善,2018年上半年,全省17市城市建成區的165個黑臭水體中,155個已整治完成,總體整治完成率為93.9%,超額完成年度任務;濟南、青島、淄博、東營、煙臺、濰坊、濟寧、泰安、威海、日照、萊蕪11市的黑臭水體整治完成率已達100%,其余6市也均已達到70%的年度目標要求。
在記者問及我省在水環境治理采取了哪些措施時,葛為硯回應稱,今年一季度,我省部分國控、入海及省控河湖斷面水質呈惡化趨勢,特別是優良水體比例明顯下降。針對這一嚴峻形勢,省環保廳組織進行了深入研究分析和現場排查。從調查和分析看,主要原因是少數工礦企業超標排污、部分城鎮基礎設施不完善、個別地區農業農村面源污染問題突出,以及不良氣候、地質影響和調水等因素造成。
對此,省環保廳加大了不達標斷面督辦力度,建立了對超標斷面定期調度的工作機制,并借力中央環保督察問題反饋及省級突出環境問題攻堅行動加強督辦。以省環保廳黨組名義向相關市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專題致信,督促切實查找超標原因、加大治污力度、采取強力措施,確保盡快遏制污染反彈趨勢,同時對推進相對滯緩、水環境同比惡化的6市12個責任縣(市、區)政府進行了督辦調度,要求限期實現河流斷面水質穩定達標。
在強化水環境日常管理方面,省環保廳將繼續堅持每月對全省水環境形勢進行全面分析,定期向省、市政府負責同志和各級河長通報斷面超標情況,指出各市優良水體比例、劣五類水體比例兩項約束性指標與年度目標差距。
對于水污染的長效防治,省環保廳在管理機制上進行了完善。組織對17市落實“水十條”情況進行了綜合評估和量化打分。評估結果向各市及省直有關部門進行了通報,將《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考核斷面水質狀況納入各市河長制工作年度考核內容,建立起了省市縣三級常態化、網絡化、實時化調度機制,加強對重點治污工作的調度和督辦,有力保障了工業集聚區污水集中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