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在司法護衛長江上游生態屏障時,尊重流域生態規律,正積極探索對水環境資源案件實行跨行政區按流域集中管轄。這是記者從省法院6月5日召開的“四川法院司法護衛長江上游生態屏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
省法院副院長白宗釗介紹,四川省在司法護衛長江上游生態環境時,尊重流域生態規律,探索完善適應長江上游生態環境司法保障新要求的體制機制。一方面,全省法院秉持恢復性司法理念,采用增殖放流、補栽補種等形式,落實環境違法犯罪人員的環境修復責任,還創建補植復綠警示教育基地10余個,作為履行補栽補種義務、開展環保法治宣傳的陣地。另一方面,全省法院積極探索對水環境資源案件實行跨行政區按流域的集中管轄,例如,瀘州法院將長江水產品刑事案件指定由龍馬潭區法院集中管轄,自貢法院將全市沱江干流水域和主城區飲用水水源地的環境案件,分別指定由富順縣法院和榮縣法院集中管轄。通過加強流域內政府部門、行政執法機關、流域管理機構的協調聯動,形成長江流域生態司法保護合力。
目前,全省21個市(州)中級法院均已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59個基層法院設立環資庭,重要生態功能區和重點景區基層法院設立36個環保旅游法庭,對環境資源案件實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歸口審理。全省三級法院有252名法官從事環境資源審判工作。
當天,省法院還公布了11個司法護衛長江生態流域典型案例,涉及水污染防治、水資源開發利用、生物多樣性保護、環境資源行政管理等領域,涵攝水、大氣、土地、森林、礦產、野生動物等環境要素,涉及刑事、民事、行政三類案件,是全省法院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嚴格執行國家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政策,維護長江上a游生態安全的集中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