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財政局主動謀劃、先行先試,通過八項措施為水污染治理保駕護航,提高水污染治理資金使用效益。
——先行先試,多渠道籌集水污染治理資金。一是制定《深圳市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從土地收入中按3%計提,擴充市水務發展專項資金的來源。二是財政部正式批復深圳市2019年政府債務新增限額后,市財政第一時間將新增限額分配方案按規定納入預算調整方案,專項債券資金優先用于保障水污染治理項目資金需求。三是積極引入社會資本參與水污染治理,計劃到2020年全市采用PPP模式運作并進入商業運營的水質凈化廠有5座,政府跨年度財政支出責任納入中期財政規劃。
——市區聯動,全力支持水污染治理計劃落實。通過制定和實施第五輪市區財政體制方案,進一步向各區下放財力,切實增強區級財政對基本公共服務,尤其是生態文明建設的資金保障能力;大幅度增加市對區轉移支付,加快推進污水處理、優質飲用水入戶、二次供水設施改造、社區管網改造等工程。
——主動謀劃,持續加大污水設施建設運營投入。市財政主動通過一般公共預算安排污水處理費預算補貼,用于彌補污水處理費收入無法覆蓋城市排水和污水設施運營費用的缺口,有效保障了全市污水污泥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
——壓縮支出,優先保障水污染治理資金。2019年市本級嚴格控制和壓減一般性支出,對部門新增一般性項目經費一律壓減5%,年度預算執行中還將再壓減會議費的20%;繼續嚴控“三公”經費支出,有關經費指標繼續實行封閉管理,年度執行中,在控制數基礎上再按3%比例壓縮“三公”經費。通過壓減一般性支出,優先將財政資金投入到水污染治理等重點領域和重點項目。
——狠抓進度,提高水污染治理資金預算執行效率。市財政持續開展市本級預算支出進度通報制度,2019年每月將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報請市政府,按月通報各區、各部門預算執行進度,支出進度考核納入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市政府常務會議定期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通報,落實“一把手”責任制,督促各區、各部門加快推進各項工作,盡早形成實物工作量。同時,加大資金統籌使用力度,及時盤活支出進度慢的資金,著力保障水污染治理等重點領域和重大項目支出。
——建章立制,完善工作機制和資金管理制度。為確保水污染治理資金規范使用,市財政與市水務部門保持密切溝通,建立了聯席協調工作機制,及時就資金渠道、支出方向和政府采購問題提前溝通,在此基礎上研究出臺了水污染治理資金相關規章制度,按照“一個部門不超過一個專項”的原則清理整合專項資金,進一步細化和完善了水污染治理資金管理和標準相關問題。
——加強監管,確保水污染治理資金使用安全。一是督促市水務部門扎實推進項目立項評審,對項目必要性、項目投資測算、項目實施周期和項目績效等方面提出明確審核意見,確保科學合理使用水污染治理資金;二是強化項目支出預算管理,始終堅持“先有項目后有預算,先有預算后有支出,沒有預算不得支出”,提前儲備項目,確保預算可執行;三是通過預算執行動態監控系統,對市本級預算單位水污染治理資金支付過程進行實時監控,大額支付數據同時要求遞交紙質憑證或通過專用郵箱發送電子支付憑證,實行金財工程核心系統內外雙審核;四是對于基本建設工程項目資金,根據“概算、年度投資計劃、合同、進度”四項控制原則,嚴格復核單位工程進度款申請,嚴格把關采購計劃申報、概算及合同調整。
——深化改革,推進財政監督和預算績效評價。一是會同市水務部門通過預算執行監督檢查、質量抽檢、專項稽察、質量與安全聯合檢查等方式,不定期開展對水污染治理資金的專項檢查;二是細化完善預算、決算草案及報告,建立與人大、審計等部門協同監管機制,積極配合人大開展預算聯網監督系統建設和數據報送工作;三是扎實推進預算績效目標管理,實現2019年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編報全覆蓋,將“預算績效管理”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穩步推進預算單位全面績效自評,實現市對區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和區級預算單位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全覆蓋,不斷推動預算單位落實績效主體責任,提高水污染治理資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