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市級總河長第二次會議暨市級林長第一次會議召開,深入學習貫徹習總書記生態文明建設重要思想,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行河長制、林長制決策部署,研究推進我市有關工作。市委書記、市級總河長、總林長潘朝暉出席會議并講話。市長、市級總河長、總林長賀懋燮主持會議。市委副書記、市級副總河長、副總林長馮克金,市領導陳韶光、賀東、程剛、王芳等出席。
會議聽取了我市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進展情況匯報,審議《市級八條重要河湖“一河(湖)一策”實施方案》等;聽取了林長制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審議《蕪湖市林長工作制度(試行)》《蕪湖市林長制工作督察制度(試行)》《蕪湖市林長制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等。
潘朝暉指出,各級各部門要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以環境污染突出問題專項整改為契機,全面推行河長制、林長制改革,奮力開創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新局面。
潘朝暉強調,要持續深化河長制改革,全面推行湖長制,加強水污染防治,嚴格水資源保護,堅持以“五治”為主要內容嚴厲打擊涉河涉湖違法違規行為。要全面推行林長制改革,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結合城市創建和鄉村振興,統籌抓好增綠增效、保護修復、災害防治等工作。要切實擰緊責任鏈條,全力以赴抓推進,全程問效抓落地,確保取得扎扎實實的成效。
賀懋燮要求,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明細目標要求,抓好“責任田”;做工作上的領路人,加強統籌協調,唱好“大合唱”;做作風上的帶頭人,抓細抓小抓早,做到全覆蓋。要抓好三個“先”,率先動起來、查起來、改起來,抓好三個“化”,實行單元化推進、階段化排查、一體化考核,全力推進河長制、林長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