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記者獲悉,為落實全市水環境整治工作會議精神,加大對水污染行為的查處力度,根據《南昌市水環境綜合治理指導意見》和《南昌市2018年河湖整治提升實施方案》要求,南昌市城管執法部門已啟動以“查處水污染、保護水環境”為主要內容的專項整治行動。
此次專項整治,將重點查處以下違法行為: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市生活垃圾,或者在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最高水位線以下的灘地和岸坡存貯固體廢棄物的行為;在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設立裝卸垃圾、油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碼頭的行為;廢水直接排入城區內湖的行為;餐飲業、車輛清洗等服務業排放污水設施不與市政排污管網連接的行為;城市人口集中區域從事畜禽養殖業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