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委副書記、省長、省總河長許達哲近日連續簽署了第3號、第4號總河長令,決定開展洞庭湖及湘江流域重點排污源整治,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
據湖南省水利廳微信公眾號信息,第3號總河長令決定,自3月7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洞庭湖生態經濟區三市一區及湘江流域八市,開展工業污染、養殖污染、城鄉生活污染、交通船舶污染等重點排污源整治,全面強化源頭管控。第4號總河長令決定,自3月7日至2018年6月30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縣級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突出環境問題整治,進一步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保障城鄉居民飲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