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府辦印發《梅州市今冬明春環境質量保障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標志著我市正式打響今冬明春環境質量保衛戰。
今年以來,我市環境質量總體保持優良。但1月至9月PM2.5、PM10平均濃度與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上升,部分河流斷面水質個別時段超標,水環境質量未達到預期目標。隨著冬春季節來臨,天氣條件不利于大氣污染物擴散,空氣質量穩定達標存在較大困難和壓力。為此,市府辦出臺《方案》,旨在有效改善全市環境質量,確保全面完成省下達我市的大氣、水污染防治目標任務。
《方案》明確,今冬明春環境質量保障期為2017年11月6日至2018年3月10日,重點時段為第五屆世界客商大會和明年春節、元宵節期間。《方案》要求,各縣(市、區)和市直相關部門要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對可能影響環境質量的重點污染源加強監督檢查,強化大氣和水環境質量監測預報和預警,確保全市環境質量和環境安全。《方案》對空氣和水環境質量分別提出防控和保障措施,要求加大對火電廠、工業源、道路移動源、揚塵源、揮發性有機物(VOCs)及其他污染源的控制力度,改善空氣質量;強化飲用水源保護和管理,抓好水質保潔,嚴格環境執法監管,保障水環境安全。
《方案》提出,第五屆世界客商大會期間,要通過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污染源的管理,實行空氣質量24小時連續監測、清涼山水庫和梅江河飲用水源水質加密監測;明年春節、元宵節期間,要加大對違法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查處力度,城區全面禁止燃燒煙花爆竹,避免出現污染天氣,確保梅州城市空氣質量穩定達到國家二級標準、水環境質量保持優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