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年來,景德鎮市堅持預防為主、源頭控制、綜合治理,實施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和水資源管理制度,形成了政府、市場、企業、公眾多元公治的水環境治理體系。
以昌江、樂安河水域為重點,全面清理整治沿河污染企業,推進入河排污口專項整治行動,嚴格控制排污總量,減少水體污染。加大對陶瓷、化工、醫藥等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強化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減排。實施城鎮和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與升級改造工程,推行城鎮雨污分流,實現工業污水全面達標排放、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和穩定運行。對敏感區域、水質總體較差地區制定更加嚴格的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標準。加大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力度,著力打好消滅劣Ⅴ類水攻堅戰。加快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加強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保障農村飲水安全。
近年來,景德鎮市水環境質量保持穩定。從2013年至今,全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各斷面水質均達到相應的水質標準,水質達標率為100%。2013年地表水監測斷面水質達標率為100%,2014年Ⅰ-Ⅲ類水質斷面達標率為90.5%,其中昌江達標率為93.3%,樂安河達標率為83.3%;2015年Ⅰ-Ⅲ類水質斷面達標率為97.4%,其中昌江達標率為98.1%,樂安河達標率為95.8%;2016年Ⅰ-Ⅲ類水質斷面達標率為87.2%,其中昌江達標率為86.7%,樂安河達標率為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