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邕江越來越美麗。

那考河風光。

大王灘水庫美景。
水是生命之源、生產之要、生態之基。水利不僅是實現糧食穩產的必要和先決條件,也是支撐新型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的重要基礎。
“保護江河湖泊,保護南寧的生態環境,事關人民群眾福祉。”水已經成為我國嚴重短缺的資源、制約環境質量的主要因素、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嚴重安全問題。從人民的身體健康,到農業農村的發展,再到經濟社會發展全局,都與水安全密切相關。扎扎實實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確保一江清水向東流,只有全面推行河長制,才能加強河湖管理保護、維護區域生態安全、構筑國家生態安全屏障。
南寧市作為廣西首府,水資源豐富,境內流域面積50 km2以上河流151條,總長8144 km,流域面積50 km2以下河流3623條;已建成水庫746座,其中大型3座,中型26座,小(1)型208座,小(2)型509座,水庫數量位居全區第一位。
全面推行的河長制,實行黨政領導負責制,既明晰了管理保護責任主體,又為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護監督考核制度,解決河湖治理保護,完善各流域管理提供了有力抓手。
高位推進 制度落地
全面推行河長制,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必然要求,也是維護河湖健康生命的治本之策。
對于南寧,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更是一場涉及治河體制機制的重大實踐和一項長期的工作任務。如何舉全市之力謀劃好、組織好、實施好這項“治河工程”,考驗著南寧人的責任與擔當。
謀定疾行,以河長制為牽引實現“河長治”,制度保障尤為關鍵。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以來,我市高度重視,迅速部署,地方黨委、政府狠抓責任落實、推進政策落地。
結合全國、全區及我市推行河長制工作的要求及我市的實際情況,南寧市水利局與市環境保護局聯合起草了《南寧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送審稿)》(以下簡稱《送審稿》),并于2017年5月3日上報市政府。隨后,根據各縣(區)、開發區、市直有關部門的反饋意見,對《工作方案》進行了修改完善,并于6月1日通過了市法制辦的合法性審查。
5月27日,南寧市水利系統召開全面推進全市河長制工作動員會議,通報自治區和南寧市開展河長制工作進展情況,并就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明確工作要求。
6月13日,中共南寧市委辦公廳、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成立南寧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南辦發〔2017〕75號),成立了以市委副書記馮學軍為組長,市政府副市長劉為民為副組長,各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統籌推進河長制工作。
7月31日,《送審稿》通過了南寧市十四屆人民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審議。《送審稿》的審議列入中共南寧市委員會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一次全體會議議程。
9月20日,《送審稿》通過市委深改組審議,確定按會議精神修改完善后由市委辦公廳和市政府辦公廳按程序聯合印發實施。
9月30日,市委、市政府聯合印發《南寧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的印發,為科學規范實施河長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明確目標 水清河暢
根據《方案》,我市河長制工作目標將分“三步走”,逐步實現“水清、岸綠、河暢、景美”的江河湖庫管理保護目標。
2017年底前,建立西江干流(紅水河南寧段)、郁江干流(南寧段)、左江(南寧段)、清水河、武鳴河、八尺江和南寧市主城區 18 條內河(含八尺江)以及全市流域面積 200km2以上江河湖庫縣級以上河長制;完成 50%邕江污水直排口整治;城市建成區內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內實現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啟動邕江飲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上移工作;主要江河湖庫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 87.6%,無喪失使用功能(劣Ⅴ類)水體斷面;水域面積只增不減。
2018年6月底前,全市江河湖庫全面建立河長制,全面形成覆蓋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河長體系,出臺相關配套制度及考核辦法;2018 年啟動建成區外黑臭水體整治;2018年8月底前,基本完成邕江污水直排口整治;2018 年底前,完成邕江飲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上移。
2020年底前,全市基本建立江河湖庫管理保護長效機制,水資源得到有效保護,水域岸線合理利用,水環境質量總體保持優良,水域面積總體保持穩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水生態持續向好,逐步實現“水清、岸綠、河暢、景美”的江河湖庫管理保護目標;完成城市建成區外城市內河黑臭水體整治;主要江河湖庫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 90%,無喪失使用功能(劣Ⅴ類)水體斷面;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全部達到或者優于地表水水域功能和分類標準Ⅲ類,農村飲用水水源水質基本得到保障;城市建成區 20%以上的面積達到就地消納 20mm 降雨的目標;推進舊城區雨污分流;西江干流(紅水河南寧段)、郁江干流(南寧段)、左江(南寧段)、清水河、武鳴河、八尺江和南寧市主城區 18 條內河(含八尺江)的自然岸線保有率達到自治區指定標準,有效遏制亂占亂建、亂倒亂排等違法行為。
構建體系 立體管護
我市河湖眾多,完成好各流域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等任務,離不開構建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河長體系的立體管護。
《方案》明確,市委主要領導擔任市第一總河長,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市總河長。各縣(區)委、政府主要領導擔任本縣(區)總河長。西江干流(紅水河南寧段)、郁江干流(南寧段)、左江(南寧段)、清水河、武鳴河、八尺江和南寧市主城區 18 條內河(含八尺江)等主要或重要河道由市委、市政府領導擔任市河長。
河道流經的各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的相應河段,分別設立相應的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河長,由縣(區)、鄉鎮(街道)黨委或政府主要領導和村(社區)支部書記(主任)擔任。其他江河湖庫所在縣(區)、鄉鎮(街道)按行政區劃分級分段分片設立河長,由同級領導擔任;村(社區)河長由鄉鎮(街道)根據實際情況設定,可由村(社區)支部書記(主任)、村(社區)長(主任)或村(社區)干部擔任。村(社區)設專管員、保潔員、巡查員。
同時,實行以河長制為核心的各項責任制,形成由河長負責組織領導、河長會議會商決策、部門分工負責、河長制辦公室督導考核的閉環管理機制。分級建立河長會議制度,各級河長會議由本級總河長、河長、相關負責同志、成員單位負責同志出席。
市河長制辦公室設在市水利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領導兼任,市水利局局長和市環境保護局局長兼任副主任,辦公室日常工作由市水利局牽頭承擔。
建立南寧市河長會議制。除市領導擔任河長的市內主要江河湖庫和南寧市主城區 18條內河水系(含八尺江)外,其他縣(區)領導擔任河長的跨縣(區)的江河湖庫,建立河長聯席會議工作機制。河長聯席會議召集人原則上由最長河段的縣(區)河長擔任,跨縣(區)湖庫由湖庫防汛抗旱指揮長所在縣(區)河長擔任。
完備的河長制體系的生根、發芽、綻放,將帶領南寧走上治水管水常態化的道路。
強化職責 細化分工
《方案》還對我市各級河長的職責進行了分工,強化了責任擔當。
《方案》指出,市第一總河長是本市推行河長制第一責任人,對本市江河湖庫管理保護負總責,承擔總督導、總調度、總協調職責。負責指導、督導市河長、縣(區)總河長和組織協調市級有關責任部門履行職責,解決河長制推行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市總河長協助市第一總河長統籌推進河長制落實,組織完善江河湖庫管理保護體制機制,推動落實江河湖庫治理重點工程,協調解決江河湖庫管理重大問題和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做好督促檢查工作,確保完成本市河長制各項目標任務。各縣(區)總河長是本縣(區)推行河長制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縣(區)江河湖庫管理保護負總責。
各級河長是所負責江河湖庫管理保護的直接責任人,按分級分段承擔相應責任。
市河長負責指導、協調、推動所負責的江河湖庫的整治與管理保護工作。指導江河湖庫水環境整治,推動江河湖庫整治重點工程建設,推進江河湖庫突出違法問題整治,協調解決江河湖庫整治和管理保護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指導同級河長制辦公室工作,督導下級河長、同級有關責任部門履行職責,向同級總河長和上一級河長報告重大事項。
市副河長協助市河長落實所負責江河湖庫的整治與管理保護工作。
縣(區)河長負責組織所負責的江河湖庫的整治與管理保護工作。全面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組織制定實施“一河(江、湖、庫)一策”綜合整治方案;完成城鄉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處理設施建設任務;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嚴格水域岸線管理保護;嚴厲打擊違法取水、排水等江河湖庫違法行為;完成防洪排澇工程建設任務;按定額保障江河湖庫及排水設施維修養護經費和人員;督導本縣(區)相關責任單位,協調解決江河湖庫管理保護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指導同級河長制辦公室工作,督導下級河長、同級有關責任部門履行職責,向同級總河長和上一級河長報告重大事項。
鄉鎮(街道)河長是所負責江河湖庫管理保護的直接責任人。負責組織做好本行政區域內江河湖庫管理保護工作,開展宣傳教育,發動做好水域岸線保潔等工作,督導村河長履行職責,對突發水污染問題和檢查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報告同級總河長和上一級河長。
村(社區)河長協助鄉鎮黨委和政府以及有關部門做好江河湖庫管理保護工作。負責組織引導村民制定和遵守村規民約、參與江河湖庫管理保護,做好本區域江河湖庫保潔、管護、巡查等工作,發現違法活動等問題及時報告上一級河長。
河流清澈 清水東流
如果說山是城市的脊梁,那么河流就是城市的靈魂。
清澈的河流、迷人的水景和多彩的濕地,賦予南寧市更多的靈動和活力,為南寧市民平添了幾許水光瀲滟的水鄉神韻。
通過河長制的建立,我市將繼續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強化紅線約束;加強江河湖庫水域岸線管理保護,實行嚴格管控;全面加強水污染綜合防治,強化聯防聯控;加大水環境保護和治理力度,切實保護水質;加大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力度,維護生態功能;加大執法監管力度,提升監管效能。
目前,市水利局已擬定了市級領導擔任河長的河長制公示牌設立實施方案初稿,計劃上報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制作公示牌并在江河湖庫岸邊顯著位置豎立。市水利局已起草了河長會議、信息報送、信息共享、工作督察、考核問責和驗收制度的初稿,現處于征求意見階段,力爭在10月底前出臺。同時,督察各縣(區)、鄉(鎮)加快河長制六項制度的起草工作,確保在12月底前全部出臺。市水利局草擬了河長巡查制度,計劃與六項制度一起提交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待該方案出臺后,落實并開展河長巡河。
隨著《方案》的印發,我市進入河長制工作全面推進階段,將建立市河長會議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報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驗收制度、激勵機制及考核辦法;各縣(區)、鄉(鎮)編制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和相關配套制度,按照一江一策、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庫一策要求全面推進河長制各項工作,為實施河長制提供了規范和支撐。
江河奔騰,一路向東。“水清、岸綠、河暢、景美”的美麗畫卷正徐徐展開。持之以恒、全面推行河長制,古老邕城必將煥發新的活力。
我市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全面落實“治水、建城、為民”的城市工作主線,堅持“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新時期治水思路,在全市江河、湖泊、水庫全面推行河長制,實施控源、截污、清淤、調水、管理等綜合措施,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江河湖庫管理保護機制,為維護江河湖庫健康生命、實現江河湖庫功能永續利用提供制度保障,營造“水清、岸綠、河暢、景美”的水生態環境,為加快建設“四個城市”,勇當廣西營造“三大生態”、實現“兩個建成”的排頭兵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我市全面推行河長制的基本原則
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把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貫穿到江河湖庫管理保護與開發利用全過程,強化規劃指導和紅線約束,促進江河湖庫休養生息、維護水生態平衡。
堅持黨政領導、部門聯動。建立健全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責任體系,實行分級負責、屬地管理、聯防聯控,明確各級河長職責,協調各方力量,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系統性網格化工作格局。
堅持問題導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區、不同江河湖庫實際,兼顧流域統籌、區域協作、系統治理,實行一江一策、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庫一策,解決好江河湖庫管理保護的突出問題。
堅持強化監督、嚴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江河湖庫管理保護監督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拓展公眾參與和監督渠道,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和保護江河湖庫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