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環保局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十四屆二次全會精神,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繼續圍繞水、氣、土壤污染治理等重點工作,不斷拿出新舉措、謀求工作新突破,全面治理水污染,打好藍天保衛戰,全面推進環保工作,以環境質量總體改善的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為堅決抓好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落實,市環保局將以中央環保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為藍本,梳理任務、強化責任、統籌推進,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層層落責,確保環保問題各項整改工作如期完成。
大氣防治更嚴格
推進清潔能源使用
市環保局將全面落實《“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深入實施大氣、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堅決打好藍天保衛戰,深入實施《哈爾濱市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方案(2016-2018年)》,推進電、氣等清潔能源使用,堅決按照哈爾濱市2017年度淘汰燃煤小鍋爐攻堅戰役動員大會要求,除必要保留的應急、調峰供熱鍋爐外,主城六區和工業園區內的燃煤小鍋爐在今年年底前全部淘汰。
環保執法部門將嚴格環境執法,依法查處大氣污染物超標排放、偷排偷放等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在全市范圍內推進實施“黃改綠”工作,協助公安交管部門進行黃標車淘汰;充分發揮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綜合、組織、協調、督辦等職能,組織成員單位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加強重污染天氣預測預警,及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督促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落實響應措施,妥善應對重污染天氣。
加強水源地保護
嚴懲違規排污企業
水污染治理方面,市環保局嚴格按照“水十條”及省、市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 實施防治措施,嚴格按照《哈爾濱市磨盤山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實施方案要求,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監管。
此外,市環保局將深入開展工業污染防治,采取“雙隨機”執法模式,強化環境監管執法力度。依法對排查中發現的造紙、電鍍等“十小”企業予以取締;推進工業集聚區污染集中治理設施建設,在排污企業中實施環保“紅黃牌”制,根據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將環保警示企業(黃牌)和環保不良企業(紅牌)納入“黑名單”,向社會公示并予以相應的懲戒;按要求對市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供水廠等水質狀況,重點排污單位,環境違法典型案件等環境信息實施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