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長制是落實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內在要求,是解決復雜水問題、維護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舉措,是完善水治理體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創新。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的通知》(廳字〔2016〕42號)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市河湖管理保護工作,制定本實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