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四大體系” 開展“多元巡河”
全力確保河長制各項工作落地落實見效
四川省河長辦
(2017年8月25日)
今年以來,我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全面推行河長制決策部署,按照“先構建后完善,先實施后規范”的思路,加快推進各項工作,初步構建了河長制工作四大體系:一是河湖名錄體系基本建立。明確全省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2816條,常年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及以上湖泊29個,建立了《四川河湖名錄庫》。二是河長體系基本確立。實現省市縣鄉四級河(段)長全覆蓋,普遍設立村級河段長,共設立河(段)長6.28萬名并完成公示。三是制度體系基本完善。出臺省級領導小組工作規則和會議、督導檢查、聯絡員單位、信息報送等制度,草擬了告知約談通報、考核、驗收等制度。四是推進體系基本形成。基本完成省內10大主要河流水系圖,實現掛圖作戰;圍繞實施“六大任務”,制定“1+1+4”工作方案;鼓勵基層創新,部分地方建立“河長+警長+巡長+會長”模式,形成聯防共治新格局。
具體工作推進中,以河長巡河為主要抓手,形成多層次、多系統、多元化的巡河體系,推動涉河湖問題整改,確保河長制工作落地落實。
一、領導掛帥出征,省級河長帶頭巡
一是高規格設立機構。省級建立領導小組領導下的總河長負責制,省委書記王東明任領導小組組長,省長尹力任總河長。王東明書記2次主持召開領導小組會議,聽取省總河長、省級河長工作匯報。設立省總河長辦公室,分管副省長兼任辦公室主任。二是實行省級雙河長制。沱江、岷江、涪江、嘉陵江、渠江、雅礱江、青衣江、長江(金沙江)、大渡河、安寧河10大河流由20名省級領導擔任河長。三是省級河長帶頭巡河。王東明書記、尹力省長分別深入岷江阿壩、成都段,嘉陵江南充段,沱江德陽、成都段,安寧河涼山段開展實地巡河督導;省級河長先后巡河37次,召開流域河長制工作推進會25次。結合中央環保督察,本月內省級河長正在開展新一輪集中巡河。
二、落實屬地責任,基層河長常態巡
一是黨政同責。市縣鄉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分別擔任第一總河(段)長和總河(段)長,并分別兼任1條重要河流河(段)長,構建起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責任體系。二是重心下移。建立基層河段長巡河制度,明確規定了日常巡河的任務、職責、頻次和處理程序,廣泛開展基層河段長巡河和清河、護岸、凈水、保水“1+4”行動,層層壓實責任。三是鼓勵創新。部分地方設立河道警長、村組護河隊、巡河員等,將巡河責任分解落實到末梢。成都市落實了村級水管員和水域保潔員,市縣財政預算資金購買水域保潔管護等公益性服務。巴中市配置專職河道警長179名,通過巡河發現并調處矛盾糾紛32起。截至目前,各級河段長巡河累計發現問題1773個,已整改1368個。
三、形成工作合力,部門配合聯動巡
一是建立省級聯絡員單位制度。10大河流分別確定10個省級聯絡員單位,并設立流域河長制工作推進辦公室,協助省級河長開展巡河督導等工作。今年5月嘉陵江鉈污染事件發生后,川陜兩省協同作戰、科學處置,突發涉河事件得到妥善解決,公安廳作為聯絡員單位主動協調響應,迅速偵辦案件。二是各級河長制辦公室切實履職。省市縣3級均設立河長制辦公室,按照不代替地方屬地責任、不代替部門“三定”職能、不代替部門行政執法“三個不代替”工作原則,充分發揮“統籌、指導、協調、督導、考核”職能,指導本地區巡河行動。截至目前,省河長制辦公室已開展巡河調研8次,實現全省21個市州全覆蓋。
四、強化宣傳引導,公眾主動參與巡
部分地方組建群眾河湖管理協會,依托村(居)民自治公約,落實河道群眾管護河長、會長、巡長,發動和引導群眾開展自愿巡河、日常監督等活動,形成河湖管理保護群眾工作機制。省級成立蜀水青年志愿者服務總隊,目前有隊員1000余人,廣泛開展巡河宣傳活動。巴中市創建河長制微信公眾平臺,自貢市開展“河長制宣傳進學校”等活動,使河長制深入人心。
下一步,我們將認真貫徹會議精神,扎實推進工作,確保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長制,實現河湖管理保護常態長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