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中央批復,我省設立江西“河長制”工作先進集體、優秀河長評比表彰項目,這是全國首個省級“河長制”工作的表彰項目。
此次表彰項目的主辦單位是省政府,周期為3年,表彰名額為先進集體15個、優秀河長60名。我省自2015年年底高規格啟動“河長制”以來,在體系構建、制度建設、專項整治、宣傳引導等方面均走在全國前列。“河長制”先進集體、優秀河長評比表彰項目的設立,將通過表彰先進、樹立典型,進一步激發各地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營造全民關心、支持、參與和監督“河長制”工作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