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實施年度任務清單管理。進一步細化年度目標任務,提請自治區政府制定印發了《自治區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計劃》,明確年度重點任務、時間節點和工作要求,共下達196項年度重點工程建設任務。二是強化水環境形勢分析和通報預警。建立了水環境形勢月分析、季度通報制度,目前已下發水質通報兩份,對進度緩慢和滯后的地區加強現場督辦檢查。實行水質斷面考核預警機制,對水質超標、惡化水體的屬地政府實施預警通報,對水質惡化且整改不力的地區實行掛牌督辦。三是提升環境監測管理水平。針對國家考核過程中指出的地表水斷面監測頻次不足問題,我廳及時召開會議約談各盟市環保局局長、分管副局長和監測站站長,要求嚴格按照國家考核要求,認真分析存在問題,深刻反思不足之處,立即落實整改措施,并對相關盟市的9名環境監測責任人進行了問責,在全區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四是積極推進水污染防治各項工作。目前,全區有22家重點行業企業完成清潔化技術改造,64個自治區級及以上工業園區中60個園區已按照要求建成集中污水處理設施。呼和浩特、包頭和赤峰市13段黑臭水體已有5段完成治理。完成了45個建制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532家加油站更換雙層罐或設置了防滲池。
1—6月份,全區52個地表水考核斷面(點位)中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斷面34個,占比65.4%;劣V類水體斷面5個,比例為9.6%;考核的42個地級城市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81%,預計到年底可以完成年度目標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