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東營市政府日前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結合自然地理條件和城市排水防澇需求,科學規劃和統籌實施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將至少75%的降雨實現就地消納和利用,增強城市防洪、排澇、減災等綜合能力。
根據《意見》,到2020年,東營城市建成區25%以上的面積要達到目標要求,黑臭水體控制在10%以內;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黑臭水體總體得到消除;有效解決雨污水混流,消除城市洪澇災害等問題,努力建設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海綿城市。
《意見》要求,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及城市道路、園林綠地、城市水系、排水防澇等相關專業規劃時,要融入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將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作為剛性控制指標。嚴格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落實到建設項目各個環節,并建立長效管理制度,確保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與主體建設項目同時規劃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還要統籌新老城區海綿城市建設。老城區要將海綿城市建設內容納入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老舊小區改造提升等建設項目。以解決城市內澇、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體治理為突破口,推進區域整體治理,逐步實現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水體不黑臭、熱島有緩解。同時,推進海綿型建筑與小區建設,充分利用原有濕地、坑塘等水體,因地制宜采取屋頂綠化、雨水調蓄與收集利用、透水鋪裝等措施,提高建筑與小區的雨水積存和蓄滯能力。
此外,還要開展海綿型道路與廣場建設,提高道路的雨水滲滯能力。將海綿城市建設理念融入黑臭水體整治過程,充分發揮水系對雨水徑流的自然凈化和調蓄功能,進一步改善水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意見》強調,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大海綿城市建設資金投入,在中長期財政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中,優先安排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并納入政府采購范圍,建立海綿城市可持續的長效投入機制和資金保障體系。積極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方式(PPP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海綿城市建設和運營管理,建立政府與社會資本風險分擔、收益共享的投融資體制機制。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海綿城市建設提供中長期信貸,或通過購買服務協議預期收益等提供擔保貸款業務,鼓勵各類投資主體發行債券等用于海綿城市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