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10日閉幕,溫國輝全票當選為新一屆廣州市市長。在當選后記者見面會上,溫國輝承諾年內完成35條黑臭河涌整治。(1月10日 新華網)
隨著環境污染對公眾身體健康的影響,特別是每到冬天霧霾的侵襲,讓大家深受其害,苦不堪言,對環境治理的呼聲也越來越高。作為環境治理的一個重點領域,黑臭水體直接影響到居民生活用水、農業用水質量,是必須下大力氣進行治理的重點。廣州市市長能夠向公眾承諾完成黑臭河涌整治任務,彰顯了治理決心,是一件好事,應該得到點贊。 坊間有語:“工作能否落實,全看領導是否重視”。再困難的工作,只要領導高度重視,帶頭落實,幾乎都能破解難題,取得良好實效。相反,如果領導不重視,在人財物方面沒有保障,哪怕是一些小事情,也很難辦好,取得好成績。有了市長的承諾與重視,相信廣州的水體污染必然會得到明顯改善。 領導公開承諾固然該叫好,但透露出一股人治的思維,一種將責任與希望都寄托在官員身上的固化思維。按照各個部門的職能職責劃分,環境治理有其主管部門—環保局,能不能完成黑臭水體治理,環保局應該最具發言權,也最具說服力。但現實中,相信大家更傾向于官員表態,而非職能部門。
其實,黑臭水體能否整治到位,達到官員承諾的預期,關鍵取決于環保部門的執法效率和質量。只要該部門督促相關排污企業嚴格按標準做好污水預處理后排放出來,在執法上動真格,不循私情,不怕得罪人,切實按照治理規劃一步一個腳印走,要治好黑臭水體并不難。即使沒有官員的表態,公眾也能看到治理后的效果。相反,在政府的執政過程中,尤其是涉及民生的重點領域,如果事事都期望官員來表態,或是給官員套上“緊箍”,簽訂各種各樣的責任書,并非好辦法。落實責任,傳導壓力,關鍵在職能部門,無論是治污還是治堵,職能部門傾盡全力遠比官員承諾重要多了。所以,啥事都指望一句官員的承諾,并不可取,也并無多少實際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