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現行污水處理收費標準既低于國家要求,也低于北京、上海、廣州、天津等市。同時,隨著污水處理量增加,深圳污水處理的資金缺口去年已約14.79億元。”12月29日,深圳舉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聽證會,絕大部分消費者代表均支持調價,而超標污水或按非居民污水處理費1.5倍收。
市財政委主任科員汪能勇表示,此次調價比預期晚了很多,因為污水處理費從2010年開始缺口逐年加大,一直是由從市財政資金補貼。“財政的錢都是來自納稅人,也就是說這么多年都是大多數人在為少數污染者買單,所以調價勢在必行,應盡快發揮價格杠桿,利用市場手段落實多污染多付費的原則。”汪能勇說。
市發改委價格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深圳現行污水處理收費標準是2005年制定的,綜合單價為1.05元/噸,2015年實際征收14.21億元,撥付支出29億元。截至去年,深圳污水處理的資金缺口已約14.79億元。為此,根據市價格認證中心的成本監審報告,擬為此次調價設計兩個方案。
方案一是綜合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由0.94元/立方米調整到1.29元/立方米,其中,非居民用水污水處理費按照國家要求的最低標準1.4元/立方米征收,居民用水污水處理費作相應調整。“按方案一,第一階梯、第二階梯和第三階梯的居民污水處理費將分別上調0.28元/立方米、0.29元/立方米和0.30元/立方米,上調幅度分別為35.1%、32.7%和30.7%,約90%家庭月均污水處理費支出將增加5.69元、約7%家庭月均污水處理費支出增加約8.02元、約3%家庭月均污水處理費支出增加約11.66元。(記者注:用水量按第一階梯20立方米/月。戶、第二階梯28立方米/月。戶、第三階梯40立方米/月。戶測算,下同)。而工業污水處理費上調0.46元/立方米、上調幅度48.1%,萬元工業產值中污水處理費支出將增加0.92元。”
方案二是綜合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由0.94元/立方米調整到1.29元/立方米,其中,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污水處理費均在國家要求的最低標準基礎上適當上調。
“按方案二,第一階梯、第二階梯和第三階梯居民污水處理費分別上調0.20元/立方米、0.21元/立方米和0.23元/立方米,上調幅度分別為24.49%、23.15%和22.06%,約90%家庭月均污水處理費用支出將增加3.97元、約7%家庭月均污水處理費支出增加約5.61元、約3%家庭月均污水處理費支出增加約8.21元。而工業污水處理費上調0.51元/立方米、上調幅度54.32%,工業萬元產值中污水處理費支出將增加1.04元。”
該負責人表示,如果按上述兩個方案收費,以2015年全市有效供水量14.79億立方米測算,調整收費標準后,全市污水處理費每年可征收19.08億元,比現收費標準增收5.18億元,可以基本補償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設施運營成本,并縮小深圳污水處理費收支缺口。
此外,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提出將實施差別化收費政策,即對排向城市排水設施與污水處理設施的水質未達到國家和省規定的排放標準的,經環保部門確認后,排污者在承擔治理超標污水的責任并依法對其進行處罰外,超標污水按非居民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的1.5倍收費。
聽證會上,各方聽證代表均表示支持調價,且大部分人均認為方案二更合理。但也有代表認為,應新制定以居民最低消費為基準的第三個方案。“最后采用哪個方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處理個人和單位、自然人和法人時,應偏向自然人。”消費者代表馮志遠說。市水務局副處長萬天赴回應,可按最低標準設計第三方案,并上報給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