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審計廳統一部署,從昨天開始,省審計組進駐鎮江市開展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情況專項審計。
省審計組將針對2014至2016年鎮江市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情況開展全面檢查,內容包括水污染防治資金投入、撥付和使用情況,水污染防治項目建設及運行情況,以及水污染防治目標完成情況和太湖流域治理相關政策執法情況。
“十二五”以來,鎮江市認真貫徹《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將太湖流域治理作為全市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實現了“兩個確保,一個基本實現”的目標。2015年市級安排水污染防治資金7148萬元,2016年已安排水污染防治資金1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