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接到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的66*信訪問題:臨洮縣太石鎮巴下村造紙廠排放廢水,污染居民飲用水源,導致自來水出現異味。經過調查,該造紙廠系臨洮縣紅旗包裝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臨洮縣紅旗鄉牟家村,確實存在設備調試準備驗收期間間歇性排放廢水的行為。接到轉辦件后,臨洮縣中央環保督察交辦信訪問題專案組迅速深入現場查證,查屬實證后,臨洮縣環保局當即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同時依據相關規定依法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處158712元的罰款,同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企業直接責任人員實行行政拘留,責成企業立即整改并作出書面承諾。目前,該企業已全面停產整頓。
中央第七環保督察組進駐甘肅以來,共交辦我市19批61件環境信訪問題,其中水污染13件,占總數的21.3%,主要包括企業排放污水污染、垃圾污染和生活污水污染等方面,針對這些環境問題,以及我市開展環保督察時發現的問題,我市在嚴肅查處整改問題的同時,注重長效機制的建立,精準發力,切實加強水污染治理,確保群眾飲水安全。一是啟動法制化管理。市人大啟動了《定西市河道污染防治條例》立法工作程序,待條例正式頒布后,我市河道管理責任將更加明確,河道污染防治工作將邁向一個新臺階。二是建立“河長+警長”制度。針對河道亂倒、亂排、亂采、亂建、亂堆、亂占問題以及監管責任未靠實等問題,建立了縣、鄉、村三級“河長”“警長”監管體系,由各級政府或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擔任“河長”,由縣區公安局或派出所負責人擔任河道“警長”,實行定人、定段、定責,開展經常性督查,及時發現、制止、解決區域內河道污染問題,實現河道范圍內污水無直排、水域無障礙、堤岸無損毀、河底無淤積、河面無垃圾、綠化無破壞、沿河無違章的“七無”目標,確保區域河流交界斷面和飲用水源保護區、重點水資源保護區水質穩定達標,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并要求各縣區將此項制度落實工作納入政府年度考核內容,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截至目前,全市共選派“河長”610名、河道“警長”143名。三是強化基礎設施建設。針對生活污水、工業污水收集率低等問題,投入1.4億元加大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及配套管網建設,一批城區污水收集工程已建成運行。全市投入4150萬元開展河道綜合整治,投入548萬元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四是開展專項行動。針對群眾投訴反應頻次高的制藥、造紙和畜禽養殖等涉水企業,深入開展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切實解決群眾身邊的環境污染問題,保障群眾環境權益,得到社會公眾的廣泛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