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意見指出:河湖管理保護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近年來,一些地區積極探索河長制,由黨政領導擔任河長,有力促進了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等工作。意見強調:在全國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長制,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為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全面推行河長制讓水更清岸更綠
在全國全面推行河長制,目的就是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維護河湖健康生命。浙江、江蘇等地經過多年試點,已探索出一系列的體制、機制創新辦法,收到實效。
石馬溪是新安江的支流,河長邵衛明接到的信息,是有人舉報石馬溪管段水質出現了異常,環保部門在當地一家石英建材企業里發現了情況,洗砂水外溢,從雨水口出去污染了河道。
河長管的是一條河,但要解決的問題要遠遠超越一條河。在浙江省建德市,60多條主要河道、33家重點管控企業、7家露天礦山、18家制砂廠實現了在線監管的全無縫覆蓋,205條鄉鎮級以上河道全部達到Ⅲ類及以上水質。
治水先治河,管河先管官。江蘇省通過嚴格的考核問責,建立行政責任督辦機制,不少河長一段一段、一米一米地找問題,現場改問題,不少支流、小河又恢復了水清、岸綠、魚游的水環境。
水利部建設管理督察專員祖雷鳴:實施了河長制,把責任分清了,有人去管,從管的效果是管住了、管好了。從成功的經驗來說,就是黨政主導、部門聯動、各部門之間形成了合力,然后公眾參與,直接接受老百姓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