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北京商報記者從北京市水務局獲悉, 目前,北京市、區、鄉鎮街道三級河長組織體系建設已基本完成,建立了全市河湖生態環境檢查通報制度。自河長制實施以來,全市水環境污染問題較去年同期減少60%。
據了解, “河長制”是由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河長”,統籌負責轄區內河湖的污染治理,目的是落實屬地責任,實施源頭治理,以保證河湖長期保持水清、岸綠、安全、宜人的良好生態環境。
今年6月北京市正式出臺《北京市實行河湖生態環境管理“河長制”工作方案》,明確以建立市、區、鄉鎮(街道)三級“河長制”組織體系及巡查、監督、考核等工作機制為重點,落實區、鄉鎮街道屬地政府河湖環境“三查三清三治”(查污水直排、查垃圾亂倒、查違法建設;清河岸、清河面、清河底;治黑臭水體、治面源污染、治兩岸生態環境)的管理責任。
北京市水務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北京市、區、鄉鎮街道三級河長組織體系建設已基本完成,同時制定了《北京市河長制考核辦法》,建立了全市河湖生態環境檢查通報制度,將全市88座水庫、425條6414公里河道全部納入檢查范圍,每月對2298個點進行檢查,建立問題臺賬,雙月召開視頻會議通報,監督整改。自河長制實施以來,全市水環境污染問題率較去年同期減少60%,河湖生態環境質量顯著提高。
而隨著河長制的進一步推進,北京市未來還將逐步實現“政府主導、屬地負責、行業監管、專業管護、社會共治”的河湖生態環境管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