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沙河五邑大學段。江門市對黑臭水體明確整治目標。
“河長制”首次“大考”,被“點名”三鎮迅速整改,效果立竿見影;污染環境案犯首獲實刑,震懾一方、教育一片;黑臭水體名單確定,污染源全面公開……更值得關注的是,全市首部實體法,即聚焦潭江水質保護,本月起開始施行的《潭江流域水質保護條例》,流域水質綜合管理平臺、建立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河(段)長約談制度、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等各種機制,將成為潭江流域水質保護的重要保障。針對問題,結合實際,今年江門市環保部門打出“組合拳”,堅決向水污染“宣戰”。
出臺“水十條”
向水污染“宣戰”
2015年4月,國務院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這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動指南,常被稱為“水十條”。行動計劃在自然資源用途管制、水節約集約使用、生態保護紅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環境信息公開、社會監督等方面體現了改革創新的新要求。
2015年12月,廣東省政府印發《廣東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表示將狠抓工業污染防治,專項整治十大污染企業,污水處理費適當提高,首次提到實施跨界水環境補償。
2016年,江門市政府印發《江門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明確了狠抓工業污染防治、推進農業農村污染防治、整治城市黑臭水體等10項共36條水污染防治行動措施,正式向水污染“宣戰”。
近年來,江門各級環保部門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大力推進重點流域水污染綜合整治,2015年,江門主要江河水質總體良好,地表水水質達標率85?.7%,西江干流、西海水道水質優,符合Ⅱ類水質標準;江門河和潭江新會區段水質良好,符合Ⅲ類水質標準。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優良,達標率穩定達到100%。近岸海域水質達標率100%。
然而,江門水污染防治任務仍然艱巨,潭江中游水質仍然堪憂,城市建成區河涌水質超標嚴重,要改變這種現狀,需要將水污染防治行動進行到底。
以地方立法為契機
落實潭江水質保護
在去年5月獲得地方立法權后,通過立法保護潭江,即成為江門社會各界共識。此后,市人大常委會、市環保部門多次前往各市區調研、組織專家研究討論,前后三次審議,《潭江流域水質保護條例》終于通過,于本月起開始施行,這也是江門獲得地方立法權后的首部實體法。
為有效地保護潭江流域水質,《條例》設定了一系列制度、舉措,比如建立流域水質綜合管理平臺、建立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河(段)長約談制度、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等等,這些制度從頂層設計上堅持問題導向,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有地方特色。
市環保局總工程師譚永強表示,要落實這些制度、舉措,還需制定配套政策。目前,該局已制定貫徹落實《條例》的任務分解表,明確了《條例》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環境信息公開制度、約談制度等各項任務的完成目標、責任單位以及完成時限。
他介紹,下一步,全市各級環保部門將結合環保工作實際,積極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在廣泛聽取企業和群眾意見、充分調研的基礎上開展《條例》配套制度建設,抓緊組織制定、修改有關規范性文件,切實提高《條例》實施的可操作性。
“《條例》是否能夠真正發揮作用,在于是否落實有力,推動有效。”市環保局局長陳旻表示。他認為,推進《條例》貫徹落實,黨委政府責任重大。《條例》對于環境失職行為問責將更為嚴厲,特別是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將面臨更多環境決策的大考。
陳旻認為,落實《條例》,企業主體責無旁貸。企業要實現良性發展,必須掌握《條例》確定的法律底線,依法生產,依法經營,不違法排污,自覺履行社會責任。另外,要廣泛宣傳《條例》,在全社會形成學法用法氛圍,依靠社會力量,推動《條例》落到實處。
動真格、零容忍!
“河長制”考核效果立竿見影
今年11月,市環保局例行公布第三季度潭江流域“河長制”水質情況,與以往不同的是,這次對排名后三位的“段長”(鶴山市址山鎮、開平市水口鎮、臺山市大江鎮)作出預警提示,同時對其它水質惡化、污染指數不降反升的9個斷面段長進行提醒。
這是去年7月江門實施潭江流域“河長制”迎來的首次“大考”,三位排在末位的鎮長被警告。而根據《江門市潭江流域河長責任制實施方案(試行)》,若這3個斷面一年內(連續四個季度為一年周期)有兩個季度排名后三位,這三位鎮長將被誡勉談話;一年內有三個季度排名后三位,將對其實行“一票否決”。同樣,“河長”一年一通報,屆時排名最后的也同樣面臨被警告的危險。
自被“點名”后,三鎮迅速行動,找出污染水質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并且在截污處理、畜禽養殖巡查方面、防止企業偷排等各方面下功夫,尋求水質朝好的方向改變。這也是“河長制”考核實施以后,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
強化公開
公布黑臭水體污染源
針對污染較為嚴重的黑臭水體河涌,今年年初,江門市制定了《江門市區黑臭水體綜合整治工作方案》及工業、農業、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源控制和清理整治實施方案,并確定蓬江區天沙河、杜阮河,江海區麻園河、龍溪河(馬鬃沙河),新會區會城河、紫水河6條河流為黑臭水體,這是江門市區首批黑臭水體,每段黑臭水體都明確了整治目標,責任人及達標期限,已經向社會公布。
這是江門今年向水污染“宣戰”的又一大動作,目前各級環保部門已經開展黑臭河涌流域范圍內的污染源排查,污染源信息公開也全面公開。值得一說的是,這些污染源信息將定期更新,市民朋友如果想要了解自己住的附近有哪些污染源,都可以在市環保局官網看到。
加大執法力度
污染環境案犯首獲實刑
今年1月由江門市公安局食品藥品與環境犯罪偵查支隊、市環境保護局聯合破獲的蓬江區荷塘鎮一無證電鍍廠涉嫌污染環境罪一案,10月份在蓬江區人民法院審結。被告人電鍍廠經營者詹某因犯污染環境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2萬元。
這不是一起普通的案件,據悉,自2013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實施以來,這是江門首例案犯被判實刑的污染環境犯罪案件。被告人詹某在未辦理環評報批和環境保護竣工驗收手續的情況下從事五金件電鍍生產,并將產生的電鍍廢水直接通過預先埋設的排污管道排放至廠房外面的溝渠,污水鉻、六價鉻超標數百倍甚至千倍。案件在偵辦期間,詹某還私自轉移工廠設備并逃逸。對于這種觸及法律底線的行為,執法部門堅決“零容忍”,最終將其抓捕歸案。
這一案件的宣判,受到各界的廣泛關注。污染環境案犯首獲實刑,這充分體現了江門鐵腕治污、重典治亂的堅定決心,表明了對環境違法行為特別是污染環境犯罪“零容忍、嚴打擊”的強硬態度。同樣,這樣的做法,也起到了“嚴懲一起、震懾一方、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
自新《環保法》實施以來,結合“兩高”司法解釋,江門加強了環境監管執法工作。南都記者從市環保局了解到,2015年全市各級環保部門檢查企業13756家次,立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683宗,申請強制執行174宗,限期整改企業709家,限期治理企業7家,責令停產企業12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