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今日在京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關于《耕地草原河湖休養生息規劃(2016~2030)》(以下簡稱《規劃》)有關情況。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環境保護部等8部門日前聯合印發《規劃》,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村經濟司司長吳曉介紹說,一方面,我國耕地、草原、河湖資源總量較為豐富,但人均占有量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且區域分布不均、資源匹配度差,長期的高強度開發、超負荷利用,已經危及資源永續利用和生態安全。另一方面,雖然過去針對一些突出問題做了大量工作,但并未從根本上得到解決。究其原因,一是發展理念還沒有從根本上轉變,更多地強調產出、追求產量,忽視生態和可持續;二是外部條件還不具備,農產品整體供求關系,以及國家的財力、物力等還不足以支撐綜合實施大保護、大治理。《規劃》以控制耕地、草原、河湖開發的規模,降低利用強度,恢復生態功能為主線,針對資源過度開發利用導致的各類問題,通過暫停、退出生產功能、調整生產結構、調節生產時序,輔之以最嚴格的管控措施,做到取之有時、取之有度,來逐步恢復自然生態承載能力。
環境保護部自然生態保護司副司長閻奮民介紹說,我們所說的休養生息,其實就是保護優先、恢復為主的生態理念,目的是要維護耕地、草原、河湖的生態系統的服務功能,提高各類生態產品的供給能力。
為落實《規劃》,環境保護部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做好《規劃》的銜接落地。在耕地的“養”“退”“休”“輪”“控”,草原的“禁”“休”“輪”“種”,以及河湖的“治”“保”“還”“減”“護”等休養生息政策措施方面,有力推動《規劃》內容的落地實施,形成合力。二是做好監測評估。按照要求,加快建立健全監測網絡,特別是生態監測點位的布設,盡快形成“天地一體化”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三是做好環境執法。嚴格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就涉及耕地、草原、河湖各類工程項目嚴把環評關,并對工程實施的效果進行跟蹤、評估,適時優化調整,避免對環境的不利影響。同時,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依法對涉及耕地、草原、河湖的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事件進行查處,保障耕地、草原、河湖生態系統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