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泰安市日前出臺《關于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增強城市防澇減災能力,提高城市水生態品質,提升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到2020年,泰安城市建成區25%以上的面積要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75%的面積實現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
泰安堅持“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通過“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有效減輕洪澇危害,凈化水體環境,緩解城市熱島效應。泰安還通過科學規劃、統籌推進城市水系統、園林綠化、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建設。
《意見》要求,加強城市水系生態治理,優先利用現有河流、湖泊、濕地、坑塘、溝渠等自然水體,實現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加大河道整治力度,建設攔水壩、水閘、谷坊、非鋪底河床、生態緩坡、濕地公園等,增加河道滲漏調蓄能力,具備條件的河道要推廣運用自然生態駁岸、彎曲河岸線等生態措施。通過控源截污、河道清淤疏浚、補水活水和增加河道植被等,去除雨水徑流污染,提高河道水體質量。
加強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優先升級改造落后設施,完善城市污水配套管網、再生水回用管網和雨污分流系統,提高污水收集能力,減少污水直排河道,逐步消除黑臭水體。強化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污水截流及處置,加快改造危舊供水管網,提高供水保障能力。結合引調水工程及新建水庫工程,實施小流域水土保持綜合治理工程,完善城市供水布局。
《意見》明確,各縣(市、區)政府作為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主體和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統籌規劃和任務落實。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密切配合,形成推動區域試點的工作合力,增強海綿城市建設的整體性和系統性。
據悉,泰安市將優先安排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列入年度預算和建設計劃,提高城市建設維護資金、土地出讓收益、財政預算資金用于城市排水防澇等設施改造、建設和維護資金的比例,積極爭取上級財政補助,全力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推行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海綿城市建設,拓寬融資渠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