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煙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出臺《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意在加快推進煙臺市海綿城市建設。未來,至少75%的降雨將實現就地消納和利用。
《意見》提到,通過海綿城市建設,將至少75%的降雨實現就地消納和利用,逐步實現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水體不黑臭、熱島有緩解的目標。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5%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
堅持生態為先、因地制宜。充分發揮山、河、林、濕地等自然原始地形地貌對雨水的自然積蓄、自然滲透、自然凈化功能,注重對城市原有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突出生態效益。
堅持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調控引導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積極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特許經營等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廣泛參與海綿城市建設。
編制海綿城市專項規劃。按照省政府要求,設區市在2016年6月底前、各縣級城市在2016年10月底前、各縣城在2017年底前編制完成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目前市級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已編制完成并通過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評審。各縣市要按照時限要求完成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并通過市級城管部門組織的專家評審。通過評審后,各縣市政府批復實施。
加強各類專項規劃的銜接。市、縣兩級要按照科學合理、因地制宜的原則確定海綿城市建設目標和建設項目控制指標,確保城市建成區年徑流總量控制率整體達到75%的目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