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政府近日召開全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推進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對《黑龍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階段實施情況進行總結,對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提出的黑龍江省水污染整改問題作出安排。
副省長王愛文出席會議并要求,全省要落實“水十條”,落實水環境質量改善的第一責任人,加強對不作為、緩作為等問題的責任追究。
王愛文提出,今后5年,黑龍江省水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標可以概括為“增好水、減差水、保穩定”。為此,要全力推進黑龍江省“十三五”的污水治理工程建設規劃,促進62個項目盡早開復工,加強39個重點鎮的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建設,所有城市的黑臭水體都要實施截污并有效治理,要實行“河長”制,分段落實領導責任。
王愛文要求,各級政府主要領導是落實水環境質量改善的第一責任人,工作落實不力、硬性指標完不成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要強化督察考核。省政府已與各市簽訂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并將每年對各地進行嚴格考核,考核通不過的,將約談相關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人,依法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對有關地區和企業實施建設項目環評限批。同時,各地要充分發揮科技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積極作用,提高環境管理的科學性、時效性,帶動相關領域治理水平的提升和監管水平的跨越式發展。要積極創新投融資機制,大力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PPP模式,解決黑龍江省水污染防治資金投入不足、運營水平低下等瓶頸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