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天津市環保局獲悉,全市落實水污染防治相關工作任務進展順利。截至目前,已完成1127家直排企業和農村分散源治理,57個市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實現廢水集中處理和在線自動監控,完成57個建制村環境綜合整治任務。
強化源頭治理,加快修訂地方標準
為貫徹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天津市環保局制定了《天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分別由天津市政府和“美麗天津˙一號工程”指揮部印發實施,確定了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標和任務,并明確了相應的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
制定出臺了《天津市取締“十小”企業實施方案》,狠抓污染源頭治理,至今已排查并取締小型造紙、制革、印染等“十小”企業137家。治理直排企業和農村分散源,確保年底前完成1144家企業治理任務。積極推動工業集聚區廢水集中處理和在線監控系統安裝,年底前實現60個市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的水污染集中治理。年內完成10個涉農區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任務,完成125個建制村環境綜合整治任務。
為加強新形勢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條例》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天津市環保局相應發布實施了《天津市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有效數據適用環境行政處罰規定》等3項配套制度。
同時,加快修訂地方標準。《天津市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已于2015年10月1日開始實施,要求到2017年底,全市污水處理廠出水主要指標提升到地表水Ⅴ類標準以上。《天津市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也在抓緊修訂中,預計可在年內完成。
全年計劃建設水質自動監測站40座
《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以來,天津市水環境質量管理得到進一步強化。除20個國家水環境考核斷面外,全市又布設了72個市控考核斷面,明確各斷面相應水質目標。
同時,加快水質自動監測系統建設進度,全年計劃建設水質自動監測站40座。天津市將水污染防治有關考核要求納入新制定的《天津市清水河道行動水環境治理考核和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并出臺《天津市區縣地表水環境質量月排名辦法(試行)》,從5月起對區縣水環境質量實行每月排名通報,促進屬地履職盡責。
此外,為加強地表水水質監控預警,今年1月起,天津市環保局每月對20個國家考核斷面進行監測與分析,并建立地表水環境質量會商制度,對水質變化提前預警。對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進行定期監測分析,并組織開展了全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專項檢查,排查企業23家,未發現新改擴建涉水排污項目,上游輸水河道周邊未發現排污口,保障了城市飲水安全。
天津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說,為從根本上解決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天津市將加快落實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圍繞水環境質量改善這一核心目標,制定并實施水體達標方案。切實推動工業、城鎮生活、農業農村三大污染源頭治理。積極推動落實引灤入津水環境補償機制,促進上游盡快解決污染問題。
此外,天津市還將強化考核問責,繼續嚴格實施區縣水環境質量月監測排名辦法及相關考核問責辦法,將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