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下午,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在南京開幕。
會議聽取了省人大常委會環資城建委主任夏鳴代表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所作的關于檢查《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報告指出,省政府及流域各級政府把太湖治理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的重中之重,認真貫徹《條例》,嚴格執法、鐵腕治污,一手抓應急防控,一手抓長效治理,連續八年“確保飲用水安全、確保不發生大面積湖泛”,實現了太湖治理的階段性目標,流域水環境質量有效改善。
9年前太湖藍藻污染事件,讓太湖生態環境成為全國關注的焦點。2007年,《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修訂實施。多年治理,我們的太湖怎么樣了?日前,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就條例實施情況進行了執法檢查。執法檢查組成員向記者介紹:“目前,太湖治理的階段性目標已經順利實現,流域水環境質量明顯得到改善。與2007年相比,太湖湖體水質由五類改善為四類,在全國 三湖 (太湖、滇池、巢湖)治理中成效最好。”記者了解到,2010-2015年,太湖流域共淘汰落后過剩項目284個、產能3460噸,至2016年上半年太湖流域地區高新技術產業占規模以上工業比重超過45%,三次產業比重總體實現了“三二一”的標志性轉變。
太湖治理成效有目共睹,水質穩中趨好,但水環境質量整體仍然不容樂觀。報告指出:目前太湖水氮、磷指標仍然偏高,湖體富營養化問題突出,藍藻仍有大面積爆發可能。而太湖氮、磷主要來源于周邊流域生活污水和農業面源污染。其二,太湖流域地區產業結構仍以重工業為主。紡織印染、電鍍等產業讓太湖治污面臨結構性污染難題。
據記者了解,國家治太總體方案提出2020年太湖水質實現三類水平的總目標。“十三五”期間,我省將堅持不懈推進新一輪太湖治理。
相關新聞》
江蘇將出臺全國首部
地方性民用航空條例
揚子晚報訊(記者 韓飛)《江蘇省民用航空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首次提交昨日召開的省人大常委會審議。
會議上,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梅正榮就草案立法情況進行介紹,目前我省擁有民用運輸機場9家,通用機場8家,基地航空公司3家,立法十分必要。記者留意到,草案中不少亮點內容。如提出鼓勵和支持企業或者個人依法投資民航;鼓勵符合條件的高速公路服務區、醫院、學校、體育場、城市核心商務區、100米以上高層建筑、重點交通樞紐等,地方根據實際需要設立直升機起降點;鼓勵有條件的通用航空單位拓展公務飛行、私人飛行等消費類航空服務等。該條例如果出臺,不僅將填補我省民航立法空白,或將成為全國首部地方性民用航空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