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尚有大面積的網(箱)養殖設施沒有拆除,畜禽糞便、污水未經有效處理浸入河流、湖泊;全省984個鄉鎮僅建成污水處理廠131座,污水處理率為30%左右;長江岸線水環境風險問題突出,36個一級保護區內存在18.98萬平方米的違章建筑……
湖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近日聽取了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貫徹實施情況的報告。
報告指出,條例自2014年實施以來,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較好成效,但農業面源污染比較嚴重、體制機制不順、制度落實力度不夠等問題亟待引起重視。
農業污染占比大
今年6月,湖北省人大常委會組織6個執法檢查組,分別深入武漢、咸寧、襄陽等16個市州就條例貫徹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從檢查情況看,雖然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水環境質量仍不容樂觀,水污染防治形勢依然嚴峻。”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玲介紹。
農業活動,是水污染防治重點之一。
數據顯示,湖北各種農藥年均使用量為5.2萬噸左右,化肥年均使用量為350萬噸左右,農田畝均化肥用量26.8公斤,比全國畝均用量多4.9公斤。
有關專家介紹,農業噴灑農藥只有三分之一被莊稼吸收,三分之二自然滲入或被雨水沖淋流入土壤,造成水體和土壤污染。
在畜禽養殖方面,存在著部分地方政府對畜禽糞污治理和資源化利用重視不夠,投入不足,養殖戶環保意識不強,糞污還田的政策引導不夠等問題。大量畜禽糞便、污水未經有效處理浸入河流、湖泊,加劇了水體營養化。
此外,規模以下畜禽養殖戶因數量多、小而散還處于監管的盲區;農膜污染、農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等問題較為普遍。
執法檢查組認為,應加快農業生產方式轉變,引導無公害農產品和綠色食品基地建設,發展生態農業和循環農業;科學制定實施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方案,推廣化肥農藥科學化、減量化使用,推廣毒低殘留農藥使用補助試點經驗,做細做深測土配方施肥。
同時,執法檢查組建議,要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推進畜禽養殖場科學布局和標準化、規模化建設,開展畜禽養殖污染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處理;推廣高效清潔水產養殖模式,加快完善農村環保基礎設施。
污水處理“曬太陽”
臭水溝,歷來是居民們“討伐”的重點。
執法檢查組在檢查中發現,湖北大江大河水質總體較好,但部分支流污染嚴重,城市臭黑水體大量存在于城市內河內湖中。
目前,湖北全省已經排查出地級以上城市黑臭水體131個,部分臭黑水體已經喪失自凈和納污能力,直接影響人民群眾的生活環境質量。
南水北調中線工程調水后,各斷面流速總體呈減緩趨勢,江漢中下游水環境容量大幅度減少,環境風險增加,江漢仙桃段、東荊河等水體富營養化現象突出。
由跨界污染問題造成的糾紛,也成為不穩定的重要因素。
赴荊門、荊州、潛江三地的執法檢查組指出,跨行政區域的水污聯防聯控機制尚不健全,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投入保障機制不完善;多數地方治污資金主要依靠國家和地方財政投入,資金來源有限。
一些地方由于配套管網建設滯后,已建污水處理廠存在“建而不運”“運而不足”的問題,特別是已建鄉鎮污水處理廠因運行成本高、運行資金不足、管道建設沒跟上等,有效運行率低,許多甚至在“裝門面”“曬太陽”。
與此同時,執法檢查組還發現,基層普遍反映環境執法隊伍力量薄弱,人員結構和知識結構難以適應基層環保工作需要,“小馬拉大車”現象普遍。
“要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長效機制。”王玲認為,省級財政要在加大一般性轉移支付力度的同時,理順價格政策和財政補貼機制,完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促進多元融資,吸引和擴大社會資本投入;同時加快推進流域區域聯合治污會商機制、生態補償機制以及環境監管機制等的建立和完善。
“最嚴”水法落實難
盡管條例出臺之初即被冠以湖北“最嚴”水法頭銜,但從檢查情況看,部分規定尚未得到很好落實,執法仍存在薄弱環節。
條例規定,明令禁止江河、湖泊、水庫、運河圍欄圍網養殖、投肥(糞)養殖等行為。
執法檢查組發現,這項規定一直沒有得到較好的落實。梁子湖、斧頭湖、西涼湖、洪湖、長湖、清江等水體均有大面積的網(箱)養殖設施沒有拆除,圍網養殖“拆圍”工作進展緩慢。
赴武漢、咸寧等地的執法檢查組認為,造成該現象,既有“需要安置養殖戶較多,資金缺口大”等客觀原因,也有“認識不高、決心不大、體制機制不順,存在推諉扯皮”等主觀原因。
“如條例規定,未進行規劃環評、技術設施不符合要求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但多個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存在先建設后環評、園區污水設施建設滯后等問題。”赴襄陽、十堰等地執法檢查組也指出。
此外,有的地方對涉水違法行為打擊力度不夠。部分企業存在未按照規定取得排污許可證,或是雖辦理了排污許可證,但治污設施運轉不正常等情況,相關監管部門在查辦問題時“以罰代管”甚至降低處罰。
對此,執法檢查組建議,全省各級政府要提高認識,下定決心,牢固確立“綠色決定生死”發展理念,徹底糾正重開發輕保護、重數量輕質量等錯誤認識,爭創“綠色GDP”;要嚴格實行目標責任制考核,壓實政府的屬地責任、部門的管理責任和排污單位的主體責任;堅持流域協同治污,進一步提高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針對性和時效性;按照《湖北省長江流域跨界斷面水質考核辦法》,通過共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一級一級壓實責任,一段一段保證水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