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9月21日獲悉:省住建廳轉發了住建部《關于開展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情況專項督查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環保、水利等部門,立即開展城市黑臭水體全面自查,并做好接受住建部督查的準備工作。
對于新排查出黑臭水體的城市,應制定具體整治方案,編制黑臭水體整治計劃,明確黑臭水體名稱、責任人及整治達標期限等內容,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并及時在“全國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監管平臺”中填報信息。銅川市、渭南市、榆林市對已排查出的黑臭水體要加大治理力度,推進整治項目實施,對已完成整治(銷號)的黑臭水體要進行評估。
省住建廳要求,排查無黑臭水體的城市,要得到當地居民認可,并承擔相應的責任,省住建廳將于9月底前對有關城市開展專項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