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條例》今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深入貫徹《條例》,加大全市水污染防治力度,改善水環境質量,自今年3月份起,天津市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了水污染防治百日行動專項檢查,全面排查涉水污染物排放企業,通過查手續、查運行、查排放、查園區,源頭管控工業廢水排放,嚴厲打擊違法排污企業,推動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實處。
本次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市、區兩級環保部門共出動執法人員1310人次,檢查工業企業655家,工業園區29個,醫療機構58家,發現違法問題72個,立案處罰47件。違法問題主要涉及環保審批驗收手續不健全、涉水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行、排放生產廢水超標等。對本次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環保部門將嚴格開展后督察,督促企業落實整改到位,對后督察中仍存在問題的企業將依法從嚴查處。
天津市將以此次專項行動為契機,繼續加大執法力度,全面排查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工業企業,全部取締“十小企業”,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同時,對企業水污染治理設施工作人員進行定期崗位培訓,提高從業人員業務能力,強化企業環保守法意識和應急能力,從根本上減少企業因日常管理不善造成的水污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