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近日印發了《關于推進全區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通知》,要求城市管線以后應集中進入地下綜合管廊,統一管理,影響市容市貌的“空中蛛網”及城市“馬路拉鏈”將逐步減少。
通知要求,廣西各市對已建有地下綜合管廊的區域,不得再另行安排管廊以外的管線位置,凡管廊已考慮納入的管線必須入廊,否則規劃、建設、市政等部門不予相關許可、審批。對于沒有規劃建設地下綜合管廊的道路,在新建、改建、擴建道路時,應建設纜線管廊,并將原有和擴容的管線集中放入纜線管廊,便于統一管理和減少開挖。完成入廊的管線單位,應將入廊管線數據和資料按要求及時報送至城建檔案機構和地下管線管理機構。
通知明確,廣西各市要在2016年10月底前完成2016-2018年項目籌建計劃和啟動近兩年擬實施項目前期工作。其中,設區市籌建管廊總長度不應少于10公里,縣級市不應少于3公里。管線入廊后,管線安全運營水平和防災抗災能力也會得到明顯提升。
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城建處相關負責人介紹,各市可通過大力推行PPP、特許經營等模式,優先運用市場化原則,引導入廊管線單位共同組建或與社會資本合作組建股份制公司等企業,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地下綜合管廊,并與政府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獲取相應的運行權和收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