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連續下發文件,指導各城市實施地下綜合管廊工程。作為試點城市之一,包頭緊抓這一難得的政策機遇,市委、市政府立足城市未來發展,站在新的歷史起點,全力推進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工程建設——
反復開挖路面、架空線網密集、管線事故頻發……這些地下管網存在的普遍問題,近年來已經漸漸呈現高發態勢。就此,國家將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列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了《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于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指導意見》,全面指導各城市實施地下綜合管廊工程,并于2015年由住建部、財政部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工作。
包頭市委、市政府站在新的歷史起點,立足城市未來發展,搶抓難得的政策機遇,在我市被確定為國家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試點城市后,全力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工程建設。
地下綜合管廊就像地下各種管線的“集體宿舍”,從根本上避免城市道路出現挖了填、填了挖的“拉鏈式修補”弊端。地下綜合管廊可以解決傳統管線鋪設占地大、地面反復開挖、維護管理困難等問題,已漸漸成為現代城市管線建設的趨勢。227公里只是一個起點,未來包頭地下將徹底形成一條聯通的“大動脈”。
■ 綜合管廊 創新城市建設的重大舉措
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是創新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舉措,不僅可以逐步消除“馬路拉鏈”、“空中蜘蛛網”,充分利用地下空間資源,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而且可以帶動有效投資、增加公共產品供給,確保新型城鎮化發展質量,打造經濟發展新動力,大大提升城市形象,展現“低碳、生態、智慧”的城市建設理念。
隨著城市經濟的快速發展,現有管線建設模式已不能較好地滿足城市發展的需求,一些城市相繼發生大雨內澇、管線泄漏爆炸、路面坍塌等事故,嚴重影響著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城市運行秩序。全國各類管線事故平均每天高達5.6萬起,每年由于管線事故及路面開挖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高達2000億元。另外我國大中型城市地上建設面積已基本處于飽和狀態,各種地下管線更是錯綜復雜,一但局部管線出現問題,不但查找問題源頭比較繁瑣,維修起來也十分困難,常常伴有道路反復開挖,嚴重影響城市交通及人民正常生活;同時部分市政設施占用地上空間較為嚴重,如電桿林立、高壓線架設,導致城市地上建設空間不足,造成城區美觀性和安全性差強人意。
面對當前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借鑒發達地區管線管理經驗,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意義重大。首先,城市寸土寸金,建設綜合管廊的意義在于可以充分利用地下空間,節約地上空間。如架設高壓線需要在地面預留一定寬度的專用空間,而地下綜合管廊可節約這部分土地,增加城市建設用地。其次,綜合管廊如同在城市地下為管線蓋一座“房子”,將各種工程管線布局其中,甚至有各自的“房間”,并設有專門的檢修口、吊裝口、通風口、排氣口和排水、監測系統,實行信息化管理,保障市政管線正常運行。第三,通過建設綜合管廊可以解決“馬路拉鏈”問題。地下綜合管廊一次性投資建設,可避免以后管線維修時造成的道路反復開挖,地下管廊一但建成,即可一勞永逸,大大方便各種管線的增減、維修和日常管理,工作人員只需通過管廊的進出口即可方面隨時檢修,大幅減少維護成本。第四,減少路面電桿、井蓋等設施,保障路面交通暢通,保持城市美觀。第五,管線不直接接觸土壤和地下水,避免了土壤和地下水對管線的腐蝕,延長管線使用壽命。第六,解決管線規劃中的預留問題,克服城市發展與市政管線之間的矛盾,是新興的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現代化的重要標志。
■ 我市成為全國首批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城市之一
早在1833年,法國巴黎為了解決地下管線的敷設問題和提高環境質量,開始興建地下管線共同溝。此后,英國、德國、西班牙、俄羅斯、加拿大、日本等國家也都相繼建有較完備的地下管廊系統。在發達國家,地下管廊已經存在了一個多世紀,在系統日趨完善的同時其規模也有越來越大。
我國管廊建設起步相對較晚,僅有北京、上海、深圳、蘇州、沈陽、廈門等少數幾個城市建有綜合管廊。北京市于1958年在天安門廣場下鋪設了1000多米的綜合管廊;1994年,上海市政府規劃建設了當時大陸第一條規模最大、距離最長(11.12公里)的綜合管廊—浦東新區張楊路綜合管廊;2006年在北京中關村西區建成了我國大陸地區第二條現代化的綜合管廊。
2013年以來,國家及內蒙古自治區高度重視并持續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連續印發了《國務院關于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國發〔2013〕36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61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城市地下管線規劃建設管廊的實施意見》(內政辦發〔2015〕3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全區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實施意見》(內政辦發〔2016〕12號)等文件,要求將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作為履行政府職能,完善城市基礎設施的重要內容,全力推動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
2015年4月10日,包頭市順利通過住建部、財政部考核成為全國首批10個“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城市之一,正式拉開包頭市綜合管廊建設序幕。新都市區和北梁騰空區成為綜合管廊建設先行試點區域,整片區域都將規劃建設地下綜合管廊。
■ 高起點規劃 地下綜合管廊建設227公里
我市綜合管廊整體規劃結合城市道路、地下軌道交通、地下人防通道等地下設施的規劃,統籌考慮城市發展的需要,通過一次規劃、一次設計、一次建設,將城市未來發展應用的軌道交通、地下道路、地下人防等工程所需的地下空間與綜合管廊的建設空間綜合考慮,盡量減少地下結構的二次投資建設成本,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間,打造具有超前性、綜合性、合理性、實用性的國際先進、國內一流的綜合管廊系統。
我市在地下管線普查的基礎上,按照“科學規劃、適度超前、統籌建設、協調管理、科技先導、分期實施”的原則,結合各類市政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城市軌道交通建設、新區開發、棚戶區改造等重點建設項目,于2014年編制完成了《包頭市城市綜合管廊專項規劃(2014-2020)》,并根據《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規劃編制指引》(建城〔2015〕70號)的要求,結合住建部專家組的意見,于2016年對該專項規劃進行了完善及重新修編,完成了綜合管廊專項規劃(2016-2020)。計劃按照近期(2016-2017年)、遠期(2018-2020年)、遠景(2021年以后)進行規劃建設,在全市范圍內規劃管廊總里程約227.12公里,其中近期綜合管廊建設長度為103.85公里,主要為城市新建區域,配合城市建設一并建設;遠期規劃綜合管廊建設長度為123.27公里,主要結合舊城區道路改造升級進行管廊建設。規劃建設區域包括昆區北部建設區、昆區中部建設區、昆區南部建設區、青山建設區、稀土高新建設區、新都市建設區、北梁建設區、東河建設區、麻池—小白河建設區、濱河新區。
■ 高水平建設 優化設計 試點項目投入運營
目前,包頭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分為四個區域,總建設規模達到50.57公里,總投資約43億元。新都市區管廊項目(試點區域),建設長度26.4公里,計劃投資18.1億元;北梁騰空區管廊項目(試點區域),建設長度6.65公里,計劃投資5.27億元;110國道段管廊項目,建設長度10.79公里,計劃投資12.93億元;沼南大道段管廊項目,建設長度6.8公里,計劃投資6.7億元。
新都市區地下綜合管廊進展。共設計18種截面結構形式,斷面分為單艙、雙艙、四艙,最大四艙截面為14.1×4.6米,管廊內主要布設的管線有給水、中水、污水、供熱、燃氣、電力、通訊、廣播電視等8種管線。該區域于2014年開工建設,截止到2015年底,完成土建工程5.8公里,建成750平方米控制中心一座,部分管線已入廊,包括供熱管線3.2公里、電力管線25.3公里、給水管線5公里、通訊管線6.4公里、廣播電視管線4.7公里,并投入試運營。2016年計劃建設管廊14.65公里,于今年4月1日全面復工,目前已完成廊體建設4.64公里;2017年計劃建設管廊5.95公里。計劃2017年完成全部廊體建設及管線入廊工作,正式投入運營。新都市區綜合管廊三期項目的建設和一、二、三期管廊的運營、維護采用PPP模式運作,并已成功列為國家第二批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示范項目。
北梁騰空區地下綜合管廊進展。共設計3種截面結構形式,均為雙艙截面,艙內布設供熱、給水、中水、電力、廣電、通訊等6種管線。工程于今年4月1日全面開工,目前正在緊張施工中。項目采用PPP模式引入社會資本方進行投融資,覆蓋該區域管廊項目的建設、管理、運營。
110國道段、沼南大道段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進展。110國道段綜合管廊全長10.79公里,倉內放置熱力、給水、中水、電力、通訊等管線;沼南大道段綜合管廊全長6.8公里,斷面形式為3艙,斷面為13米×4.7米,入廊管線有供熱管道、中水管線、供水管線、電力管線、通信管線、燃氣管線。目前已完成設計招標工作,進入施工圖設計階段,同步開展管廊建設的前期征拆工作,按照市政府整體部署適時開工建設,計劃總工期2年,項目采用融資+建造的方式進行建設。
根據地質情況采用多種施工工藝。在地下水位較低、土質較好區域,采用明挖現澆法施工。明挖法是一種常見的施工方式,適用于新城區、郊區等地上障礙較少、交通較為寬松的地區,主體結構采用現澆的方式進行施工,待綜合管廊施工完成后再進行相應道路、配套設施的施工,該種施工技術工藝簡單,經濟實惠,工程質量容易控制,是我市管廊施工的主要方式。在穿越交通主干線或交通繁忙路段,為不影響正常的交通秩序,采用非開挖矩形頂管技術。新都市區在經三路、經十二路綜合管廊穿越建設路(包頭城區交通主干線),為了保障建設路的正常通行,采用非開挖矩形頂管技術。
在施工工期要求比較緊或施工空間狹小的段落,采用預制拼裝技術。新都市區緯十八路綜合管廊地處和諧警苑已建成小區,為避免對原有設施造成破壞,選定預制拼裝綜合管廊方案,縮短工期,提高效率。
在老舊城區建設綜合管廊,可采用盾構法施工。新都市區綜合管廊在穿越210國道及韓慶壩區域時,由于拆遷量相對較大,擬采用盾構法施工,避免大面積拆遷,提高工效。
管廊結構與管線工藝配合。管廊廊體設計宜與管廊內管線設計同步進行,使管廊和管線布設統一,為管線入廊做好基礎工作,使廊體建設更加合理。試點區域管廊建設經過多次磨合后,確定的模式是:先由管廊結構設計單位提出綜合管廊整體布局,包括平面布局和單體的結構形式,與管線設計單位對接,如果設計難以滿足管線工藝要求,則管線設計單位提出相應調整意見,管廊設計單位進行優化設計,將信息反饋到管線設計院,核對管線設計意見后,繼續進行管廊廊體設計。
在確保安全性及可操作性的前提下,宜推進將燃氣管線納入綜合管廊,根據有關規范及實際情況,燃氣管線設獨立艙室敷設,并設置燃氣泄漏監測報警系統增加燃氣入廊安全系數。我市在新都市區(試點區域)經十九路管廊項目中規劃了燃氣入廊。
污水管線屬重力流管線,建議設計污水管線入廊時,要考慮合理縱坡問題;污水管線所用管材應滿足防腐要求;綜合管廊進行廊體設計時應一并考慮污水管線工藝,并將預埋套管和正式污水管線同時安裝就位。
■ 高質量管理 部門聯動 多方協作 合力保障
組織保障。作為全國試點城市,包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管廊建設工作,將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列為2016年包頭市的重點工作并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同時作為城市轉型升級、提升管理水平、拉動經濟發展的重要突破口。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領導為負責人的“包頭市綜合管廊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管廊規劃、建設、運營管理各有關部門,為包頭市綜合管廊工程的實施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為保障管廊建設工作的有序開展,我市在原“包頭市燃氣熱力管理處”的基礎上,增設管廊管理職能,組建了“包頭市燃氣熱力和地下綜合管廊管理處”作為行業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全市地下綜合管廊的規劃、建設、運營管理和監督考核等工作。
政策制度保障。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關于加快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管理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結合試點區域建設實際情況,不斷總結經驗,制定出臺了《包頭市綜合管廊運營管理暫行辦法》、《包頭市人民政府關于綜合管廊建設費用和運行費用合理分擔的意見》等政策,并于2016年制定了《包頭市地下綜合管廊管理辦法(試行)》,對我市地下綜合管廊的管理工作進行了全方位的闡述,計劃明年將其列入我市立法計劃,確立為市政基礎設施地方性法規,該辦法中明確規定,有地下管廊建設的道路管線實行強制入廊,特別推進天然氣、污水管線入廊工作,對應當進入管廊的管線,管線單位申請在管廊以外的位置新建管線的,規劃部門不予規劃許可,建設部門不予施工許可,市政、公路行政管理部門不予挖掘道路、公路許可。同時,根據中央、自治區相關文件精神,制定了入廊收費指導意見。
規劃保障。堅持“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依托于城市總體規劃框架,充分考慮地下空間綜合開發利用及地下軌道交通布局,以各專業管線專項規劃為基礎,制定了符合試點區域整體形狀的矩形圍合和內外輻射狀的綜合管廊平面布局,實現了管線的相互避讓、有效聯通,合理利用了地下空間資源。目前,正在完善管廊建設專項規劃,力爭在管廊建設總量上有更大的突破。
技術標準執行保障。在試點項目設計施工過程中,嚴格貫徹各類工程技術標準。按照《城市綜合管廊工程技術規范》要求,綜合考慮我市地質、氣候、入廊管線種類、數量、入廊期限、施工工法等因素,科學確定管廊埋深、斷面形式,合理布置管廊附屬設施,做到既滿足當前需求又適當預留發展余量。同時嚴格執行《建筑抗震設計規范》和《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切實滿足管廊的抗震、抗滲、防水工程要求,采用適合我市實際情況的防護方法,保障管廊建設安全。
投融資保障。在試點城市享用中央專項資金補貼的基礎上,積極發揮市場配置資源,通過PPP模式建立由政府、市場和社會共同參與的多元化、多形式投融資機制。統籌考慮地下綜合管廊的建設運行費用、投資回報和管線單位的使用成本,合理確定管廊各項收費標準,研究制定地下綜合管廊運行、管理等制度。以購買服務、特許經營、股權融資、項目融資以及財政補助、以獎代補、貸款貼息等方式,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綜合管廊的投資建設。
運營管理保障。試點區域項目運營采用PPP模式,由市政府委托相關部門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社會資本方,與之合作共同成立項目公司,項目公司依據有關章程及合同開展管廊運營管理工作。下一步,我市將積極建立完善地下綜合管廊運營維護費的保障機制。一是分離管廊資產所有權和運營管理權。在《包頭市綜合管廊運營管理暫行辦法》中明確政府融資平臺公司作為管廊的投資方,可代表地方政府持有管廊的產權,但不直接參與管廊投入使用后的管理工作,由管廊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的管廊監督管理工作,從而保障國有資產的監管和國有資金的使用高效透明。二是加強管廊運營維護資金的監督管理。設立專門賬戶管理地下綜合管廊財政補貼和入廊管線單位繳納的相關費用,確保資金全部用于管廊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并組織運營管理單位定期公布相關費用的收支使用情況,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審計。三是明確管廊運營維護資金的來源。通過立法確定綜合管廊的準公共物品定位,制定綜合管廊有償使用基本標準和指導性原則,規范政府財政給予綜合管廊運營管理單位和管線單位的各項補貼、資助,保障管廊運營維護資金的穩定投入。
■鏈接
包頭市獲全國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城市評分第一名
財政部2015年4月10日公布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城市名單公示,包頭、沈陽、哈爾濱、蘇州、廈門、十堰、長沙、海口、六盤水、白銀等10城市入圍。
根據財政部、住建部《關于開展中央財政支持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工作的通知》和《關于組織申報2015年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城市的通知》,兩部委組織了2015年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城市評審工作。
根據競爭性評審得分,排名在前10位的城市進入2015年地下綜合管廊試點范圍,包頭市得分第一名。
目前,全國共有69個城市啟動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項目約1000公里,總投資約880億元。計劃3年內建設地下綜合管廊389公里(今年開工190公里),總投資351億元,其中中央財政投入102億元,地方政府投入56億元,拉動社會投資約193億元。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015年7月2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擴大公共產品供給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會議指出,針對長期存在的城市地下基礎設施落后的突出問題,要從我國國情出發,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在城市建造用于集中敷設電力、通信、廣電、給排水、熱力、燃氣等市政管線的地下綜合管廊,作為國家重點支持的民生工程。這是創新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舉措,不僅可以逐步消除“馬路拉鏈”、“空中蜘蛛網”等問題,用好地下空間資源,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滿足民生之需,而且可以帶動有效投資、增加公共產品供給,提升新型城鎮化發展質量,打造經濟發展新動力。會議確定,一是各城市政府要綜合考慮城市發展遠景,按照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編制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專項規劃,在年度建設中優先安排,并預留和控制地下空間。二是在全國開展一批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示范,在探索取得經驗的基礎上,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域新建道路要同步建設地下綜合管廊,老城區要結合舊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等統籌安排管廊建設。已建管廊區域,所有管線必須入廊;管廊以外區域不得新建管線。加快現有城市電網、通信網絡等架空線入地工程。三是完善管廊建設和抗震防災等標準,落實工程規劃、建設、運營各方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建立終身責任和永久性標牌制度,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運行,接受社會監督。四是創新投融資機制,在加大財政投入的同時,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貼、貸款貼息等方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管廊建設和運營管理。入廊管線單位應交納適當的入廊費和日常維護費,確保項目合理穩定回報。發揮開發性金融作用,將管廊建設列入專項金融債支持范圍,支持管廊建設運營企業通過發行債券、票據等融資。通過城市集約高效安全發展提升民生福祉。
地下綜合管廊又名地下共同溝,是在城市地下建造一個隧道空間,將給水、中水、污水、供熱、燃氣、電力、通訊、廣播電視等各種工程管線納入其中,并設有專門的通風口、設備口、投料口、引出口、配電室、交叉口以及照明、監測系統等附屬設施,實現地下管網系統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建設和管理,是未來保障城市運行的重要基礎設施和“生命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