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水環境治理,2020年將實現水環境質量階段性改善目標,記者從巢湖市了解到,巢湖市政府與12個鄉鎮、5個街道、13個市直單位和居巢經開區簽訂了《巢湖市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全面落實鄉鎮(街道)、市直單位和相關部門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
目標責任書對各責任單位水質目標、黑臭水體治理和飲用水源地水質等分別提出了具體目標。要求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穩定達到水質目標要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穩定達到或優于Ⅲ類;到2017年底,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地下水水質級別保持穩定并有所改善。
其中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目標分為2016年目標和2020年目標,2016年水質目標為柘皋河,兆河,裕溪河,烔煬河,夏閣河,雙橋河,城市一、二水廠水源地水質達到Ⅲ類,下朱河控制在Ⅴ類。各水質斷面綜合污染評估指標( SPI)除雙橋河考核斷面控制到100,其余考核斷面控制在100以下。2020年水質目標為,除下朱河水質指標達到Ⅳ類外,柘皋河,兆河,裕溪河,烔煬河,夏閣河,雙橋河,城市一、二水廠水源地水質穩定達到Ⅲ類,水質斷面綜合污染評估指標(SPI)除雙橋河考核斷面控制到100,其余考核斷面控制在80以下。同時規定當SPI小于等于100時,各項考核污染物監測指標必須全部達標且水質類別不降低,否則視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