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按照“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原則,從產業結構、發展模式、城市建設、污染防治等多個領域入手,把國家、省、市的新要求、新任務,轉化深化為加強水污染防治的政策舉措,制定印發《江寧區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下簡稱《計劃》),科學部署全區水污染防治工作,合力推進區域水環境質量提升。
《計劃》明確了該區水污染防治的總體要求,通過強化源頭控制、系統治理、綜合施策、社會共治,全面推進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和水資源管理。通過改革創新治水機制,實施最嚴格的環保制度,嚴格考核問責,營造全民參與氛圍,形成“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水污染防治新機制,著力解決總體水環境質量不高、城市水體黑臭等突出水環境“短板”問題。
《計劃》明確了該區水污染防治中長期“三個階段目標”。近期目標:到2017年,建成區內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到2020年,全區水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提高,水生態環境狀況有所好轉。中期目標:到2030年,全區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基本恢復。遠景目標:到本世紀中葉,水環境質量全面改善,水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計劃》明確了該區保護水生態空間維護水生態安全、優化結構加快產業轉型、深化工業污染和城鄉生活污染等水污染防治的10個方面100條剛性任務舉措。同時,明確完成時限,細化落實水環境保護工作重點和重大工程,使之成為落實生態文明建設的重點舉措、成為促進轉型發展的治本之舉。
《計劃》列出了該區水污染防治的“三類清單”。一是地表水水質目標、黑臭河流水質目標、地下水監測點位水質目標等3個清單。二是秦淮河、牛首山河等11條不能穩定達標河流的水體達標方案編制任務清單。三是工業污染防治、水生態環境保護等8大類41個重點項目清單。
《計劃》首次提出了水污染防治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理念,要求各級黨委政府逐年制定區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年度實施方案,明確年度水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確定治理的重要項目和實施進度、資金來源、政策措施、推進要求及責任分工,接受社會監督和群眾評判。同時,加大問責力度,對未通過年度考核的街道園區,約談黨、政主要負責人,提出整改意見,予以督促;對因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發生水環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預、偽造監測數據和沒有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依法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涉嫌違反政紀問題的,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調查處理。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導致水環境質量惡化,造成嚴重后果的領導干部,終身追究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