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確治理目標。2020年前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均控制在10%以內,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并打造出“水清、岸綠、景美、燈亮、自然、群眾滿意”的宜居城市環境。
二是明確治理內容。城市建成區12個黑臭水體(重度9個,輕度3個),黑臭面積共計約144萬m2,河長達48.7公里。整治工作堅持“適用性、綜合性、經濟性、長效性和安全性”技術原則,通過截污納管、清淤疏浚、岸線整治、活水循環、再生水補水、綠化、亮化等手段, 采取PPP模式進行第三方治理。
三是強化治理舉措。組織對城區環境、污染源進行調研,按照“控源截污、內源治理;活水循環、清水補給;水質凈化、生態修復”技術路線,編制黑臭水體綜合整治方案并經市政府研究通過。對咨詢機構進行招標,土地預審、規劃選址、環評、能評等前期工作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已通過專家評審。
四是強化信息溝通。積極向住建部和省住建廳匯報,擬將宿州市申報為國家黑臭水體治理試點城市。同時優化項目可研編制工作,力爭列入住建部PPP項目庫。按季度將黑臭水體整治情況上報省住建廳、省環保廳、水利廳,接受公眾及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