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臨沂印發(fā)《臨沂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管理辦法》,根據(jù)規(guī)定,臨沂將推進管線入廊,對于已經(jīng)建設地下綜合管廊的道路,不再安排管廊以外的位置建設管線,《辦法》將于3月1日開始實施。
《辦法》規(guī)定,城市新區(qū)、各類園區(qū)、成片開發(fā)區(qū)域的新建道路應根據(jù)功能要求,同步建設地下綜合管廊;老城區(qū)將結合舊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間開發(fā)等,因地制宜、統(tǒng)籌安排地下綜合管廊建設。
對于已經(jīng)建設地下綜合管廊的道路,已在管廊中預留管線位置的,建設管線時必須入廊,不再另行安排管廊以外的位置建設管線。除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再批準管線單位挖掘道路建設管線。另外,我市將推行地下綜合管廊市場化運作,通過特許經(jīng)營、投資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的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
同時,《辦法》對地下綜合管廊的建設、維護和管理進行了明確。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我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工作的行業(yè)主管部門。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是我市地下綜合管廊管理工作的行業(yè)主管部門。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xié)同做好地下綜合管廊的相關管理工作。地下綜合管廊竣工后,建設單位將地下綜合管廊相關信息納入地下管線信息管理系統(tǒng),實行地下綜合管廊信息化、數(shù)字化管理。地下綜合管廊竣工后,管廊本體及附屬設施日常維護管理由管廊建設運營單位負責,入廊管線的設施維護及日常管理由管線單位負責。地下綜合管廊實行有償使用制度,對地下綜合管廊管理費用設立專門賬戶進行管理。
我市地下綜合管廊還將嚴格履行法定的項目建設程序,規(guī)范招標投標行為,落實工程建設各方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地下綜合管廊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永久性標牌制度。
何為地下綜合管廊
地下綜合管廊又稱共同溝,是指修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納多種公共設施管線及其附屬設施的構筑物,其中公共設施管線包括電力、有線電視、通信、燃氣、熱力、供水、排水、路燈、交通信號燈等。地下綜合管廊的建設,將節(jié)省道路地下空間、降低每次的開挖成本。同時,將有效改善地下管線雜亂的情況,杜絕反復開挖的“拉鏈公路”出現(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