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價局消息,我省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實行有償使用制度,公益性管線入廊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
省物價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實行有償使用制度的實施意見》提出,建立主要由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各入廊管線單位應向管廊建設運營單位支付管廊有償使用費用,收費標準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有償使用費標準及付費方式、計費周期等事項。供需雙方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由所在城市(縣)政府通過開展成本調查、專家論證、委托第三方機構評估等形式,為供需雙方提供參考依據。
收費的同時,也要扶持公益事業。企業及各類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的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對城市市政路燈系統、公共安防監控通信系統等公益性管線入廊,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對公益性文化企業的有線電視網入廊,有償使用費標準可實行適當優惠,并由政府予以適當補償。城市地下綜合管廊運營不能通過收費彌補成本的,由各市(縣)政府視情給予必要的財政補貼。
城市地下綜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設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給水、排水、熱力、燃氣等市政管線的公共隧道。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可有效解決“馬路拉鏈”“空中蛛網”等問題,而且對保障城市安全、提升城市功能、改善城市面貌等具有重要意義。
根據我省《關于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實施意見》,2016年開始,太原市率先開工建設地下綜合管廊項目,其他設市城市逐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