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加快推進生態山東和山東省海洋生態文明建設,近日,省海洋與漁業廳、省發改委等七部門聯合制定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全省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1月15日下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發布會,邀請省海洋與漁業廳副廳長崔鳳友,環保處長田良介紹《意見》有關內容,并介紹海洋生態紅線制定有關情況。
發布會上,記者獲悉,山東將建立全海域的生態紅線制度,在紅線區,山東提出控制指標:海洋生態紅線區面積占管轄海域面積的比例不低于9%;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45%,海島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85%;到2020年,海洋生態紅線區內入海直排口污染物排放達標率達到100%;到2020年,海水水質達標率不低于80%。
山東此次劃定黃海海洋生態紅線區分為禁止開發區和限制開發區。禁止開發區包括:海洋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海洋特別保護區的重點保護區和預留區。限制開發區包括:海洋自然保護區除禁止開發區外的其他區域、海洋特別保護區除禁止開發區外的其他區域、重要河口生態系統、重要濱海濕地、重要漁業海域、特殊保護海島、自然景觀與文化歷史遺跡、砂質岸線及鄰近海域、沙源保護海域和重要濱海旅游區等。
此次劃定的黃海海洋生態紅線區范圍北起山東半島蓬萊角東沙河口,與渤海生態紅線區銜接,南至繡針河口,向陸至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的海岸線,向海至領海外部界線,即為除渤海生態紅線區劃定范圍外的我省管理海域,涉及海域總面積31011平方公里,海岸線總長2414公里。共劃定紅線區151個,其中禁止開發區36個,限制開發區115個,總面積為3134.84平方公里,占我省黃海海域總面積的10.1%;劃定自然岸線(灘)保有長度約1087公里,占山東省黃海大陸岸線的45.03%。實施期限為2016-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