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快報》報道,廣州市環保局日前發布11月全市53段重點整治河涌水質監測狀況,其中47段河涌為劣V類水質,不達標率高達88.7%。值得注意的是,上月水質不達標的河涌數量比之前一個月暴增8條,水質進一步惡化。
在立壯志、花巨資治理之下,河涌水質不改善反而惡化,甚至53段河涌中就有19段有黑臭現象,這本身就不正常。當然,相關部門是不缺理由的,比如說11月是枯水期,降水偏少,加劇了水質狀況的惡化等等。的確,跟灰霾基本靠“吹”相似,河涌水質好壞也基本靠“沖”,這樣,枯水期水質變差甚至黑臭,又有什么奇怪?
除上述“通病”之外,此次相關部門也找出河涌治理存在的一些具體弊端。主要是中心城區的河涌治理進度比較理想,如東濠涌、獵德涌、車陂涌等中心城區河涌水質有所改善,但整個治理進度被廣佛跨界河涌拖慢了。廣佛跨界河涌水體歷來是廣州水污染“重鎮”,16條廣佛跨界河涌中納入監測范圍的有12條(段)水質均為劣V類。
由此看來,無論是一些重金治理的河涌水質還不穩定,還是一些河涌惡臭久治未愈,都不是以枯水期為由就能自圓其說的。拿廣佛跨界河涌來說,雖說原因有多方面,但主要污染源被認同首先是工業污染嚴重。最明顯的是河涌沿岸工業污水直排或未經過達標處理就排入河涌。其次是截污不完善。河涌兩側存在大量污染源污水直排河涌。
當然,相關部門要說廣佛跨界河涌治理的難度也是不缺“理由”的。比如說在16條廣佛跨界河涌中,白云區占了5條,包括石井河、江高截洪渠等多條河涌長年“頑疾難除”,原因在于白云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一直落后于中心城區平均水平,到目前只有3座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能力只占中心城區總處理能力的7.7%,難以在源頭斬斷排入河涌的污水。這般理由,看起來真夠冠冕堂皇的。
水污染治理有難度,這點無人會否認。問題是,既然已把“難點”作為了攻克的“重點”,明確了目標任務,就不能無所作為,眼看著讓水質繼續惡化下去。相關部門難道憑“污水處理能力不足”這么一說就將責任推得一干二凈了?現在又說在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誰敢保證到時候河涌污染真的就能治理好呢?
說起河涌治理,不能不提起被寄予厚望的“河長制”。當初可是明確50多條重點整治河涌的“河長”要守土有責,將河涌治理主要目標、任務納入“河長”政績考核以確保河涌整治出效果。如果多條河涌水質還處劣Ⅴ類,治理進度不完成任務,眼睜睜看著污染源違法排放卻束手無策,而考核制度形同虛設,“河長”始終毫毛不損,這怎么能讓人對廣州實現“水更清”的愿景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