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干凈的街頭,突然出現大片散發著異味的污水,真是大煞風景,黑臭水好像一塊瘡疤,破壞了城市的美景。日前,國家出臺相關規定,要求各地治理黑臭水,按照要求,到后年年底,西寧市黑臭水有望被基本消除。
城市黑臭水體是指城市建成區內,呈現或散發令人不適氣味水體的統稱。國務院頒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提出,2015年年底前,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應完成水體排查,公布黑臭水體名稱、責任人及達標期限。 2017年年底前,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實現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 2020年年底前,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均控制在10%以內。 2030年,城市黑臭水體總體得到消除。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會同省環境保護廳等部門建立城市黑臭水體整治信息發布平臺,定期發布有關信息,接受公眾舉報;共同開展黑臭水體整治監督檢查,并向社會公布監督檢查結果,對整治不力、未按期完成整治目標要求的,責令限期整改,并約談相關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