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公布地下水超采區禁采和限采范圍及相關要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組織開展地下水超采區評價工作,劃定新英灣深層承壓水超采區及其禁采和限采范圍,合理開發和有效保護地下水資源,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據悉,新英灣深層承壓水超采區位于儋州市北部的新英灣沿海海岸地區,分布范圍為洋浦經濟開發區、三都鎮、新州鎮、白馬井鎮的部分沿海區域,面積41.14平方公里。根據劃分標準和供水現狀,海南省將洋浦經濟開發區、白馬井鎮及新英古鎮3個區域內集中供水管網已覆蓋的地段劃為禁采區,面積共計11.53平方公里;超采區內除禁采區以外的其他區域劃分為限采區,面積共計29.61平方公里。
《通知》要求,在地下水禁采區內,除應急供水外嚴禁開鑿取水井。對已有取水井,要抓緊制定方案,限期關停;在地下水限采區內,除應急供水和自來水管網尚未覆蓋區域的生活用水井外,嚴禁開鑿取水井,嚴禁新增地下水取水量。
同時,采取有力措施使用替代水源、調整經濟結構、強化節約用水,逐步減少深層地下水開采量,逐步關閉已有取水井,達到地下水采補平衡;加強地下水監測和監督管理。